拆迁补偿纠纷咨询,被拆迁户的拆迁补偿问题可以咨询哪些机构,法律分析:被拆迁户的拆迁补偿问题可以咨询相关的机构,但具体的咨询机构是由不同地区的政策和法律规定而定。根据《物权法》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拆迁户在拆迁补偿问题上享有法定权益,
法律分析:被拆迁户的拆迁补偿问题可以咨询相关的机构,但具体的咨询机构是由不同地区的政策和法律规定而定。根据《物权法》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拆迁户在拆迁补偿问题上享有法定权益,包括房屋补偿、过渡费、搬迁补助等。同时,被拆迁户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和协商方案,与拆迁方进行协商和谈判。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七条:“拆除房屋、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应当给予合理补偿。”
2.《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七条:“城市房屋拆迁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法、有序的原则,确保被拆迁人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保障被拆迁人的基本生活和生产条件。”
3.《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补偿应当有合法依据,补偿标准应当公开、透明、合理,必须保障被拆迁人的基本生活和生产条件。”
拆迁的补偿如下: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房屋拆迁一般要经过哪些程序1、前期洽谈、现场勘察;2、签订评估合同,然后制定工作计划;3、外业入户评估;4、内业结算;5、出具正式评估报告;6、送达报告。送到拆迁户手中;7、动迁解释;8、把报告归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法律分析: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土地管理法》第46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拆迁办如果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而征收补偿工作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所以拆迁办不负责赔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一、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在实际中,一旦确定了房屋拆迁,就要明确拆迁补偿协议,并且协议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否则的话,双方容易引起不必要的争执。
具体而言,拆迁补偿协议通常包括以下几点内容:
1、拆迁补偿的具体措施
实践中,拆迁补偿时可以是货币补偿,也可以是产权置换。用货币补偿的话,要明确补偿数额的计算,并确定最终的补偿款。
用产权置换的话,置换的位置和置换面积都要做出详细的约定,以免签了协议、把房子拆了之后,双方可能再出现纠纷。
2、拆迁补偿款的支付时间,或者是安置房交付的期限
按规定,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以,拆迁方作出决定前,就要保证有足够的补偿金额,所以约定拆迁协议时,也能够确定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以及安置房等的交付时间。
3、违约责任
一般地,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拆迁房到期交不了房子,或是拿不出补偿款,那么,被拆迁人即可以根据该协议起诉维权。
●拆迁赔偿咨询
●拆迁补偿去哪里咨询
●拆迁赔偿法律咨询
●房屋拆迁赔偿咨询
●拆迁补偿打什么电话
●拆迁补偿投诉电话
●拆迁赔付咨询
●拆迁赔偿标准咨询
●拆迁补偿投诉
●拆迁免费咨询
●被拆迁户的拆迁补偿问题可以咨询哪些机构
●被拆迁户的拆迁补偿问题可以咨询哪些机构
●拆迁赔偿问题找哪个部门
●拆迁问题找谁咨询
●拆迁应该咨询哪个部门
●拆迁补偿去哪里咨询
●拆迁问题找哪
●拆迁去哪里咨询
●拆迁的事情找谁咨询
●拆迁赔偿咨询哪个部门
●泉州拆迁补偿纠纷,泉州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云岩区拆迁补偿方案,云岩区拆迁纠纷需要多少钱?: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诉返还拆迁补偿案由,拆迁补偿款纠纷案由: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征地拆迁补偿纠纷不错,民事拆迁补偿纠纷案件受理情况: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公司经济纠纷会冻结股东帐户吗,公司经济纠纷被冻结股东账户怎么办: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成田村拆迁补偿政策最新,农村土地承包发生的纠纷主要有哪些: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医疗事故一定是医疗纠纷么,发生医疗事故纠纷要怎么处理: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拆迁补偿律师免费咨询网,农村征地补偿纠纷律师: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要如何解决征地补偿款纠纷,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怎么解决: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怎么解决征地补偿款纠纷,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怎么解决: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如何解决征地补偿款的纠纷,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怎么解决: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能怎么解决征地补偿款纠纷,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怎么解决: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遇到征地拆迁纠纷问题怎么办?,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如何解决: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征地补偿纠纷怎样解决?,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怎么解决: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离婚可以报警处理吗,离婚纠纷可以报警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医疗事故纠纷 诉讼时效,医疗事故诉讼时效几年: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医疗事故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医疗事故诉讼时效几年: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医疗事故纠纷诉讼时效,医疗事故诉讼时效几年: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拆迁房存在纠纷如何解决,房子拆迁有纠纷怎么处理: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确认村集体拆迁合同效力纠纷解决方式是什么?,确认村集体拆迁合同效力纠纷解决方式是什么: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去哪里咨询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平然晨
内容审核:李站波律师
电话:400-1598098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