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拆迁赔付补偿,宜昌周律师在人社局办理工伤案件,发生工伤一定要申请工伤认定,宜昌周律师在人社局办理工伤案件,发生工伤一定要申请工伤认定
\t一、工伤事故该怎么处理
\t1、进行工伤认定。
\t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于1年内提出申请。
\t2、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t3、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内容包括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
\t4、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t5、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付。
\t6、鉴定结论作出1年内,情况发生变化的,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并根据新的鉴定结论进行赔付。
\t申请工伤认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t必须仲裁以后,如有不服才可进入诉讼程序。仲裁之前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向劳动部门申请。
\t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鉴定,理赔。
\t二、法律规定
\t《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t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t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t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t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t(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t(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t(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t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t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t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当发生工伤事件的时候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进行工伤认定,这个是很重要的,然后根据认定结果进行理赔,希望大家明白。以上这些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一、宜昌市工伤认定标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宜昌市工伤认定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注: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
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三、宜昌市工伤认定办理流程
1、电话申报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电话申报。
2、书面申请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3、审核材料
社保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4、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工伤赔偿:公司应承担工伤补助,社保部门负责医疗费用;工伤认定决定书需在20个工作日内送达相关方;工伤死亡标准包括突发疾病、工伤事故等;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和地区收入确定,可根据实际收入和职业妨害作调整。
法律分析
找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做出相应的赔偿,如果公司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则公司只需承担工伤期间的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剩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则由社保部门承担;如果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保,则所需要的费用应当全部由公司自己承担;
工伤认定决定书如何送达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认定法律文书的送达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工伤死亡认定的标准
工作时间死亡一般属于工伤死亡,但是也有较为特殊的情形。具体属于工伤死亡的情形有: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2、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
3、工伤或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
4、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
5、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享受伤残补助金期间死亡。
残疾赔偿金如何确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结语
在进行协商时,若公司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公司只需承担工伤期间的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其余费用由社保部门承担;若公司未缴纳社保,则所有费用由公司承担。工伤认定决定书应在20个工作日内送达给申请人、受伤员工及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保机构。工伤死亡认定有具体标准,包括突发疾病死亡、工伤事故导致死亡等。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和地区收入标准计算。如有实际情况调整需求,可进行相应调整。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法律分析:
(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决定 (5)送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宜兴市拆迁补偿标准
●宜兴市拆迁公告
●宜兴市拆迁公告权威发布
●2021年宜兴拆迁
●宜兴市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宜兴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宜兴拆迁规划
●宜兴拆迁办咨询电话
●宜兴市拆迁政策
●宜兴市2021年拆迁公告
●宜兴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宜兴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宜兴市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宜兴市拆迁政策
●宜兴房屋拆迁规划
●2021年宜兴拆迁
●宜兴哪些拆迁房
●宜兴拆迁小区
●宜兴市拆迁公告权威发布
●宜兴房屋拆迁规划
●江苏宜兴最新拆迁补偿政策,宜兴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的标准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宜兴房屋拆迁补偿最新标准,宜兴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是怎样的: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宜兴太湖拆迁补偿标准,宜兴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的标准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宜兴市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营业执照注销后立马办理新的可以吗?: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宜兴拆迁补偿明细图表查询,宜兴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的标准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宜兴市拆迁补偿办法,宜兴拆迁规划: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宜兴农村拆迁补偿,宜兴市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维护自己利益: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宜兴农村拆迁房屋补偿,宜兴市征地补偿标准项目有哪些: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宜兴市城市更新项目包括什么工程,宜兴市城市更新项目包括什么:今日谈城市更新百科
●宜兴政府拆迁补偿政策,宜兴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的标准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宜兴城东拆迁补偿,宜兴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的标准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宜兴拆迁补偿新标准,宜兴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的标准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宜兴拆迁补偿明细查询,宜兴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的标准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宜兴拆迁补偿房子吗,宜兴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的标准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宜兴市拆迁咨询电话是多少,宜兴市拆迁咨询电话: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宜兴市农村拆迁房屋补偿,宜兴市征地补偿标准项目有哪些: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宜兴市拆迁房继承权最新规定公告,宜兴市拆迁房继承权最新规定: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宜兴市拆迁官司律师收费标准表,宜兴市拆迁官司律师收费标准: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宜兴市拆迁赔付补偿,宜兴市拆迁规划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郑若
内容审核:罗思章律师
电话:400-1598098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