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沙田镇拆迁补偿,广西省南宁市合浦县征地补偿标准,广西省南宁市合浦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廉州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477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628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070元/亩到16280元/亩之间
广西省南宁市合浦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廉州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477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628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070元/亩到16280元/亩之间。
白沙镇、山口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2365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5405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851元/亩到15405元/亩之间。
西场镇、沙岗镇、石湾镇、常乐镇、石康镇、党江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235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5400/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850元/亩到15400元/亩之间。
公馆镇、沙田镇、闸口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1141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496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740元/亩到14960元/亩之间。
星岛湖乡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993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452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630元/亩到14520元/亩之间。
乌家镇、曲樟乡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9916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4515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628元/亩到14515元/亩之间。
以下特殊情况,各市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经依法履行听证和告知程序后,对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予以适当提高并公告后实施:跨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差距过大;水田、园地、菜地、鱼塘等却需要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的情况。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如你对该标准仍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法律分析:按照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5〕89号)的要求,结合南宁市实际,南宁市区范围内(武鸣区除外)一区片水田、菜地、旱地、园地、鱼塘、林地等一般农用地征地区片综合价中土地补偿费为35300元/亩、安置补助费为58700元/亩;二区片水田、菜地、旱地、园地、鱼塘、林地等一般农用地征地区片综合价中土地补偿费为33300元/亩、安置补助费为50700元/亩;三区片水田、菜地、旱地、园地、鱼塘、林地等一般农用地征地区片综合价中土地补偿费为30600元/亩、安置补助费为42900元/亩;四区片水田、菜地、旱地、园地、鱼塘、林地等一般农用地征地区片综合价中土地补偿费为31250元/亩、安置补助费为31250元/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六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1、廉州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477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628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070元/亩到16280元/亩之间。
2、白沙镇、山口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2365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5405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851元/亩到15405元/亩之间。
3、西场镇、沙岗镇、石湾镇、常乐镇、石康镇、党江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235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5400/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850元/亩到15400元/亩之间。
4、公馆镇、沙田镇、闸口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1141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496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740元/亩到14960元/亩之间。
5、星岛湖乡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993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452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630元/亩到14520元/亩之间。
6、乌家镇、曲樟乡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9916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4515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628元/亩到14515元/亩之间。以下特殊情况,各市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经依法履行听证和告知程序后,对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予以适当提高并公告后实施:跨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差距过大;水田、园地、菜地、鱼塘等却需要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的情况。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该标准为?;ば员曜迹莨艺鞯叵喙亓⒎ň瘢魇张┟裢恋夭钩?,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47条,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南宁市征地补偿标准如下: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4、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如下:1、货币补偿:住宅、非住宅均可获购房补助选择货币补偿的即按照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价进行补偿。选择货币补偿自主购房的,对住宅将按被征收房屋分户评估价的30%给予购房补助,对非住宅将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的20%予以补助;2、产权调换:多层换高层按实用面积补偿补偿规定: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可根据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供的改建地段或就近地段的安置房屋自主选择进行调换。在进行房屋产权调换时,被征收房屋和安置房屋按套内建筑面积及公摊面积分别进行调换;套内建筑面积调换时,被征收房屋价格和安置房屋价格均按市场评估价计算,双方结清差价,公摊面积调换时,免收套内建筑面积相对应的公摊面积的价差款。综上所述,只要是合法房屋,在征地拆迁的时候也是有补偿的。拆迁安置房和拆除普通住宅房的搬迁补助费是差不多的。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痉梢谰荨浚骸豆型恋厣戏课菡魇沼氩钩ヌ趵返谑咛?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南宁征地拆迁补偿管理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补偿纠纷
1、补偿标准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随着近些年网络和媒体的发布,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国家征地信息。征地标准一般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消费水平进行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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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县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规定(2021年修订)》于2021年7月27日公开征求意见至今未公布实施:今日土地拆迁,征收政策转载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合浦县沙田镇拆迁补偿公示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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