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少给怎么办,拆迁补偿少给怎么办,法律主观:根据《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 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征收拆迁时补偿中的 被征收房屋 价值的补偿由具有相应资质的 房地产评估 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征收房屋造成 停产停
根据《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 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征收拆迁时补偿中的 被征收房屋 价值的补偿由具有相应资质的 房地产评估 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征收房屋造成 停产停业损失 的补偿,根据 房屋被征收 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第十九条第一款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法律分析:拆迁补偿款太低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一、农村拆迁补偿方式
1、产权调换
即建设单位以自己所有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对换产权,被拆迁人因此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产权调换时,双方互换的房屋面积应基本相等,面积按所拆房屋的原建筑面积计算。
建筑面积指房屋建筑物各层面积的总和。房屋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墙脚以上外围水平截面计算,包括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使用面积是房屋建筑各层平面的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面积的总和。辅助面积是指房屋建筑各层平面中楼梯、走道等所占净面积的总和。结构面积是房屋建筑物各层中外墙、内墙、间壁墙、垃圾道、通风道、烟囱等所占面积的总和。
2、作价补偿
将拆除房屋按照一定程序、标准和方式进行估价后;由建设单位一次性支付给被拆迁人一定数额的价款,以补偿被拆迁人因拆除房屋所受到的损失。房屋拆迁作价补偿时,应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重新结算。
3、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
对于非住宅房屋,偿还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按重置价格结算结构差价;偿还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商品房价格结算;偿还建筑面积不足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
对于住宅房屋,以产权调换形式偿还的住宅房屋,偿还住宅房屋与被拆除住宅房屋之间的差价结算及超过或者不足所拆住宅房屋的原建筑面积部分的价格结算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各地的一般作法是,当偿还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与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结算;偿还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的部分且在规定安置标准内的,超过部分按照住宅房屋的成本结算;偿还建筑面积超过规定安置标准的,超过部分按照商品房价格结算。
二、拆迁补偿款一般要多久能拿到
1、如果选择的以货币安置形式赔偿的,在签完货币安置协议后,房屋动迁以前就会发放补偿款;
2、如果选择的以房屋置换(赔偿安置房)形式赔偿的,在签完房屋安置协议后,房屋动迁以前会一次性补偿1-2年的过渡费用,如果1-2年到期后安置房仍未交付的,会按协议再次补偿过渡费用。
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
房屋拆迁不足45平方米的按照45平方米赔偿。用于拆迁安置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每户房屋产权建筑面积不得低于45平方米。对私有住宅房屋产权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他处无住房并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被拆迁人,按不低于45平方米产权建筑面积的标准户型进行安置。45平方米以内的差价款由拆迁人承担,被拆迁人不再支付;超过45平方米不足60平方米的,由被拆迁人按实际成本价结算,超过60平方米的由被拆迁人按市场价结算。拆迁已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没有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的住宅房屋,应给予照顾。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拆迁出租的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成协议,或者被拆迁人对承租人进行了安置的,只对被拆迁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安置;达不成协议的,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拆迁实施阶段分以下几种情况: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协议时,双方可按协议的约定自动履行各自的义务,拆迁人将拆迁补偿款支付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将房屋内的物品搬走,将房屋腾空。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协议后,有一方不履行协议时,对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同时,一方可申请法院先予执行。3、因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一方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了裁决申请,作出裁决后,如果拆迁人或被拆迁人认可裁决的内容,那么,可按裁决的规定内容自动履行相关的义务。4、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作出后,如果拆迁人或被拆迁人一方或双方不服,可在60日内向拆迁主管部门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作出后,如果拆迁人或被拆迁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一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四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计算被拆除房屋的补偿金额和产权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拆迁人应当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面积实行产权调换。未经被拆迁人同意,不得擅自扩大或者缩小产权调换面积,拆迁人扩大或者缩小产权调换面积超过3%的,被拆迁人有权拒绝接受。拆迁非公益事业用房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拆迁补偿款迟迟不给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1、对补偿协议中补偿的数额没有异议,仍一直拿不到协议中写明的补偿款,可以就协议的履行到法院进行起诉;2、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3、所以如果拆迁部门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补偿款,被拆迁人可以拿协议到法院起诉要求履行。房屋拆迁补偿主要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详情如下:1、房屋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即房屋重置补偿,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人的经济损失,补偿的力度根据拆迁房的结构和新旧程度进行档次划分,不同的档次赔偿额度不同,价格按平方米来计算单价;2、周转补偿费。周转补偿费补偿的是在房屋拆迁后,拆迁户自己寻找临时居所的不便,周转补偿按月发放,档次根据拆迁户自行寻找或者统一安置的临时居所来划分;3、奖励性补偿。奖励性补偿是指如果拆迁户是自己主动积极协助拆迁或者放弃了留居城区自愿搬至城郊居住的,或者是放弃了安置房的使用权的,房屋拆迁补偿的奖励性补偿标准按照不同地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来确定,拆建单位需严格按照标准来执行。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拆迁补偿太少
●拆迁补偿少了可以追索吗
●拆迁赔偿少怎么办
●拆迁补偿款少了怎么办
●拆迁补偿太少可以拒绝签字吗
●拆迁补偿低怎么办
●拆迁赔偿太少怎么上诉
●拆迁赔偿少
●拆迁补偿越来越少
●拆迁补偿款太低
●拆迁补偿太少
●拆迁补偿太少
●拆迁补偿款少了怎么办
●拆迁赔偿少怎么办
●拆迁补偿太少可以拒绝签字吗
●拆迁补偿低怎么办
●拆迁赔偿太少怎么上诉
●拆迁赔偿少
●拆迁补偿越来越少
●拆迁补偿款太低
●对拆迁补偿不满意可以拒绝拆迁吗,拆迁补偿费不合理可以拒绝拆迁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农民房子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农村房屋拆迁赔付标准: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农村拆房补偿政策解析,农村房屋拆迁补偿规定: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新农村拆房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新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农村房子拆迁补贴标准,农村房子拆迁补偿标准: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关于拆迁的房屋补偿标准,一般拆迁补偿标准: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农村标准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农村房屋拆迁赔付标准: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拆迁补偿标准不合理怎么办?,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补偿不合理不到位可以强行拆迁吗?,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农村房屋补偿标准是多少,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拆迁补偿不合理找谁?,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农村房屋规定,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农村房屋拆迁赔付标准: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申诉,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维权: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对拆迁补偿不满意,该怎么办,拆迁补偿不满意怎么办: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拆迁补偿不合理怎样办?,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维权: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补偿,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拆迁赔偿极度不合理该怎么办,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维权: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拆迁补偿标准不合理怎么处理,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少了可以追索吗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孔佳浩
内容审核:刘鹏飞律师
电话:400-1598098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