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有异议怎么维权,拆迁有异议怎么维权,拆迁有异议,当事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1、申请市、县人民政府进行协调;2、申请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裁决;3、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宅基地纠纷法律处理程序怎么走宅基地纠纷法律处理程序
拆迁有异议,当事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申请市、县人民政府进行协调;
2、申请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裁决;
3、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宅基地纠纷法律处理程序怎么走
宅基地纠纷法律处理程序如下:
1、协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是争议双方对自己权利处理的一种方式,是私法自治原则的体现,所以,协商必须建立在自愿、平等、真实的基础之上;
2、调解。争议双方不能达成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对调解协议反悔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相应的人民政府或土地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宅基地权属争议案件的调查和调解工作;
3、行政裁决。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人民政府或土地主管部门对宅基地权属争议案件受理后,未达成调解协议的,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应当报上级或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即行政裁决。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4、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宅基地非权属争议纠纷的处理,如宅基地侵权、宅基地违法或其他宅基地纠纷,不牵涉宅基地确权问题的,争议双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申请调解、行政裁决。对于处理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5、司法解决。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6、人民调解。人民调解是指在调解委员会(包括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进纠纷当事人互相谅解,平等协商,从而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
发生宅基地纠纷,可找以下部门解决:
1、村委会或镇、乡政府,或者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调解处理;
2、可以找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确权申请;
3、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4、其他部门。
综上所述,宅基地纠纷法律程序包括申请、举证、调解、调解未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处理。土地纠纷可以找村委会、土地管理部门、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处理。
二、征地要什么流程
流程主要分三步:征收决定、安置补偿、强拆实施。强拆只发生在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情形。具体步骤如下: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
7、清理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
三、房子拆迁有纠纷怎么处理
房子拆迁纠纷处理如下:
1、行政裁决。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
2、依法起诉。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强制拆迁。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如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裁决,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居民可以向拆迁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是所在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城镇拆迁对住房的补偿有哪些
老百姓拆迁有问题应该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城镇居民拆迁房屋的补偿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执行。
二、房屋拆迁补偿有哪些程序
房屋拆迁补偿的程序如下:
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
2、区、县政府机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
3、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
4、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5、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就拆迁事项的权利义务明确规定。
三、行政复议属于哪个部门?
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三是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由国务院依法作出最终裁决。四是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信访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根据目前土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机制,由国务院裁决的案件,由省政府协调,国务院裁决。由省政府裁决的案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协调,省政府裁决。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一)申请裁决的范围
所谓申请裁决是专指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纠纷。其中包括征收土地的三项补偿,可以划分为产值标准、倍数标准、附着物标准。对其中一项有争议的则构成补偿标准争议纠纷。
(二)申请裁决程序
第一步:向市、县人民政府递交协调申请:
协调申请要有明确的要求,标准争议的事实依据和证据,科学的计算依据和统计标准。
第二步: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递交裁决申请:
协调不成或自申请协调之日起60日内不予协调的,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国务院或省级政府)申请裁决。
第三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当事人对裁决机关作出的裁决不服,还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国务院裁决除外。
(三)申请人的主体资格
申请人应是征地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即被征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具体的说包括:村委会、村民小组、土地承包人、土地租赁人。
(四)协调和裁决的主管机关
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是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的职责,涉及政府办公厅、法制机构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三个单位,具体协调、裁决的办事机构有的省是国土资源部门也有的省是政府法制机构。
一、房屋拆迁补偿有哪些
(一)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二)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三)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二、在拆迁时房屋面积怎么算
(一)长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二)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2米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三)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米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四)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面积。
(五)房屋天面上,属长久性建筑,层高在2.2米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2.2米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六)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封闭阳台的认定以房屋竣工时的状态为准。
(七)属长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八)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九)房屋间长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十)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的入口,层高在2.2米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で剑┩馕酵队懊婊扑?。
(十一)有柱或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十二)玻璃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十三)属长久性建筑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法律分析:1.不同意拆迁,或者不在拆迁协议上签字是不能阻止拆迁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所以被拆迁人如果坚持不同意拆迁的话,政府行政部门会作出征收补偿公告,下一步就可以对相关房屋进行强拆处理,这种方法是不可以阻止拆迁的。
2.有效阻止拆迁的唯一途径是通过法律程序撤销征收决定。
对于被拆迁户不想拆迁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申请行政裁决。只有在政府行政部门宣布撤销该征收决定的情况下,才可以终止该拆迁行为。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到房屋拆迁之间是有一定的时间的,被拆迁人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诉处理。
3.行政救济措施有哪些?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政府发布征收补偿决定后,并进行公告后,被拆迁人可在60日内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于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对相关情况进行重新认定。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遇到房屋拆迁,如果补偿不合理,我们通??梢杂玫秸庋恍┪ǚ绞健R皇翘?,在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公开发布并征求意见时,我们可以申请听证,提出维权意见。二是评估报告复核和鉴定,在收到评估报表后,如果当事人对评估结果不满意的,可以申请10日内向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三是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四是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房屋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五是信访,如果通过行政救济途径和法律救济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的,那么还可以通过信访来维权。建议大家选择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拆迁有异议怎么办
●拆迁补偿有异议找谁说理
●拆迁有争议的房屋怎么处理
●拆迁有争议怎么办
●拆迁有问题怎么办
●拆迁有争议找哪个部门
●对房屋拆迁补偿有异议
●拆迁中遇到纠纷你怎么处理
●对拆迁有异议
●拆迁异议怎么写
●拆迁有异议怎么办
●拆迁有异议怎么办
●拆迁有争议怎么办
●拆迁有争议的房屋怎么处理
●拆迁有问题怎么办
●拆迁有争议找哪个部门
●对房屋拆迁补偿有异议
●拆迁中遇到纠纷你怎么处理
●对拆迁有异议
●拆迁异议怎么写
●对征地补偿标准有异议怎么办,土地征收补偿有异议怎么处理: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土地拆迁补偿异议,对拆迁房屋评估报告有异议怎么办: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商标异议期多长时间,商标公告异议期限是多久: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大竹拆迁补偿,执行异议之诉影响强制执行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补偿异议申请书,拆迁不接受安置的申请如何写: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补偿标准可以商量吗,对拆迁补偿标准有异议怎么办: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对拆迁评估有异议怎么办理呢,房屋拆迁进行评估的法定流程是什么时间有多长:今日拆迁评估法律知识更新
●拆迁评估结果有异议怎么办理,房屋拆迁进行评估的法定流程是什么时间有多长:今日拆迁评估法律知识更新
●对拆迁评估有异议如何处理好,房子拆迁评估注意事项有哪些:今日拆迁评估法律知识更新
●对拆迁评估有异议如何处理呢,拆迁评估不签字的法律后果与赔偿责任解析:今日拆迁评估法律知识更新
●对拆迁评估有异议怎么处理呢,拆迁评估不签字的法律后果与赔偿责任解析:今日拆迁评估法律知识更新
●对拆迁评估有异议怎么处理好,拆迁评估不签字的法律后果与赔偿责任解析:今日拆迁评估法律知识更新
●对拆迁评估有异议怎么办理,对房屋拆迁评估报告有异议怎么办:今日拆迁评估法律知识更新
●对拆迁评估有异议怎么办呢,房屋拆迁评估注意事项有哪些:今日拆迁评估法律知识更新
●对拆迁评估有异议的建议,房屋拆迁评估注意事项有哪些:今日拆迁评估法律知识更新
●对拆迁评估有异议怎么处理,房屋拆迁评估注意事项有哪些:今日拆迁评估法律知识更新
●对拆迁评估报告不满意怎么办,对房屋拆迁评估报告有异议怎么办:今日拆迁评估法律知识更新
●拆迁补偿有异议听证吗,在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能否申请听证: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补偿标准不满意,对拆迁补偿标准有异议怎么办: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对拆迁补偿主体有异议,拆迁补偿纠纷哪里投诉: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有异议找谁说理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凤同亮
内容审核:王有银律师
电话:400-1598098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