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拍别人的视频侵权吗,翻拍别人的视频侵权吗,法律分析:首先构成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另外若以非法营利为目的,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需要承
法律分析:首先构成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另外若以非法营利为目的,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剪辑别人的视频是否侵犯版权,视情况而定:1、如果当事人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以及剪缉的视频已经公开播放,此时没有侵犯版权;2、如果剪辑的视频是未经授权而公开播放的,是会侵犯著作权的。著作权的特征有哪些著作权的特征如下:1、作者因创作作品自动产生著作权,不必履行登记、注册手续;2、专有性,即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3、地域性;4、时间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为保护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权利人可以采取技术措施。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不得以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为目的制造、进口或者向公众提供有关装置或者部件,不得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避开的情形除外。本法所称的技术措施,是指用于防止、限制未经权利人许可浏览、欣赏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有效技术、装置或者部件。
法律分析: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出于营利目的,那么转载别人的作品是需要版权所有人同意或者支付报酬的,否则便属于违法侵权。当然,如果仅仅是个人所用或者学习,一般的转载都是合法的,不算侵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法律分析:翻拍别人的视频内容是不是侵权,要依据翻拍目的而定,例如只是供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的,不侵犯著作权,如果用于盈利的,一般会侵犯著作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二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限制。
法律分析:未经他人许可,发别人的视频算侵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翻拍别人的视频侵权吗怎么处理
●翻拍别人的视频侵权吗知乎
●翻拍别人的视频违法吗
●翻拍别人视频是否构成侵权
●翻拍别人视频算抄袭吗
●翻拍他人作品是什么意思
●翻拍别人的段子侵权么
●翻拍别人的视频怎么拍
●翻拍他人图片侵权吗
●翻拍的视频可以作为证据吗?
●翻拍别人的视频侵权吗怎么处理
●翻拍别人的视频侵权吗怎么处理
●翻拍别人视频是否构成侵权
●翻拍别人的视频违法吗
●翻拍别人视频算抄袭吗
●翻拍他人作品是什么意思
●翻拍别人的段子侵权么
●翻拍别人的视频怎么拍
●翻拍他人图片侵权吗
●翻拍的视频可以作为证据吗?
●被人辱骂拍视频算侵权吗,模仿别人的视频去拍算侵权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抄袭他人视频违法吗,抄袭别人的视频犯法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短视频模仿属于什么侵权,模仿别人的短视频算侵权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翻拍别人的视频内容是否构成侵权,剪辑别人的视频侵犯版权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拍别人视频是否侵权,随意拍他人视频侵权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视频侵权怎么认定?,视频侵权怎么界定: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模仿别人的短视频算侵权吗,短视频模仿属于什么侵权: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模仿别人的视频去拍算侵权么?,模仿别人的视频去拍算侵权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拍别人视频是否侵权,可以报警吗,拍别人视频是否侵权,可以报警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模仿别人的视频去拍算侵权吗?,模仿别人的视频去拍算侵权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那些模仿别人视频算不算侵权,模仿别人的视频去拍算侵权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模仿别人的视频去拍算侵权嘛,模仿别人的视频去拍算侵权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发别人的视频算侵权吗,私自发别人的视频违法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模仿别人的视频去拍算侵权么,模仿别人的视频去拍算侵权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使用别人的视频片段算侵权吗,使用别人的视频片段算侵权吗 -法律知识: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模仿别人拍视频算侵权吗?,模仿别人的视频去拍算侵权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模仿别人视频算侵权吗?,模仿别人的视频去拍算侵权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随意拍他人视频侵权吗,私自拍摄他人视频算侵权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模仿别人视频算侵权吗,模仿别人的视频去拍算侵权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翻拍别人的视频侵权吗知乎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何语慕
内容审核:刘伟涛律师
电话:400-1598098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