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出租房屋有何补偿,集体土地出租房屋有何补偿,法律分析:集体土地上出租房屋的,一般情况下,房屋补偿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承租人可以准备起诉书和其他诉讼需要的相关材料向人民法院起诉?!吨谢嗣窆埠凸袷滤咚戏ā返?/p>
法律分析:
集体土地上出租房屋的,一般情况下,房屋补偿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承租人可以准备起诉书和其他诉讼需要的相关材料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集体土地上出租房屋的,一般情况下,房屋补偿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承租人可以准备起诉书和其他诉讼需要的相关材料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无租金的租赁合同有效么
无租金的租赁合同是有效的,只要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一致确定在租金事项上写零租金,那么合同就是有效的。在写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一般都会将租金写好的,但是有可能情况比较特殊,双方协商是不需要租金。这种情况下是双方意愿表达的自愿行为也可以有效。
二、民法典中如何确定房屋出租价格?
民法典中房屋出租价格可以根据房屋本身价格、周边环境等由承租人和出租人协商确定,并在租赁合同中载明。出租人应对房屋整体的基本情况进行估量,根据地段、房型大小、装修家具等设置大致的价格定位,结合承租人的心理价位,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租金。
三、房租合同丢了怎么办
如果是中介租的房子。一般中介有合同备份,可以在中介复印。承租人绝,承租人对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即租金金额、租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租赁期限有所了解,租赁合同的损失影响不大。承租人可以依法继续履行,中介不能把承租人赶出去,也不能伪造合同。必要时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是租房东的房子。只要有租金支付证明和押金条,就可以证明合同的存在。如果租赁合同已经到期,无论房东是否出租房屋,都与承租人无关:如果租赁合同在租赁期内丢失,仍可要求继承履行。房东不承认租赁关系存在,拒绝退还押金的,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起诉法院解决,诉讼费由承租人提前支付,最终由败诉人承担。承租人需要有其他证据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和房东的违约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集体土地出租房屋补偿如下:承租人与出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无法达成协议的征收人应对出租人予以产权调换,由出租人对承租人进行安置;承租人与出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征收人应对出租人予以货币补偿,由出租人向承租人支付提前解约相应损失的赔偿。
一、承租人造成租赁物毁损的赔偿方式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造成租赁物毁损,如果在租赁期满前,承租人及时修复,且未对出租人将租赁物正常对外出租造成影响的,出租人不存在租金损失的问题。
但是,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仍然拒绝修复租赁物,影响出租人将租赁物正常对外出租的,承租人应当赔偿出租人对租赁物进行维修期间的租金损失。承租人与出租人对此由违约责任的约定的,直接按照约定处理。
二、租赁合同在什么情况下能单方面解除
租赁合同在以下情况下能单方面解除:
一、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失;
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私自转租房屋犯法吗
不犯法,只是违反租房合同。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一、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有哪些1、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一般如下:(1)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2)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3)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法律政策确定。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二、集体土地房屋可以买卖吗集体土地上建的房子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不过只有本村的人才可以买卖,外来的人是没有权利的,购买这样的房子也没有多大的价值。在房屋与土地的关系上,现普遍采取房地一体主义的原则,即房屋的所有权与其所附着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同时移转,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房屋的所有权人在房屋使用过程中不会因房屋所附着的土地归属于其他人而引致纷争。
一、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怎么分配1、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分配如下:(1)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应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分配;(2)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应面向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分配;(3)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应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分配。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土地现状调查应当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评估结果是申请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据。二、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是什么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如下:1、提出用地申请、拟定征用土地的方案;2、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以书面形式公告;3、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公告;4、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5、交付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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