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款不领有时间规定不2025,安置房过了时间不给钱还有吗,安置房过了时间不给钱,如果指的是拆迁安置房的补偿款未按时支付,被征收人有权依法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具体来说:一、拆迁补偿协议的法律效力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
安置房过了时间不给钱,如果指的是拆迁安置房的补偿款未按时支付,被征收人有权依法提起诉讼要求支付。
具体来说:
一、拆迁补偿协议的法律效力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会签订补偿协议,约定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等事项。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违约行为的处理
如果过了约定的支付时间,征收部门仍未支付补偿款,这构成违约行为。被征收人作为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三、法律救济途径
在此情况下,被征收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政府支付征收补偿款。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补偿协议的约定,判决征收部门履行支付义务。如果征收部门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被征收人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如果安置房过了时间不给钱,即拆迁补偿款未按时支付,被征收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补偿款。
法律分析:安置房的话,如果已经分配给你的话,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退的,但是可以申请退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分析:每个地区可能都有不同,一般一年左右没有办理手续,没有居住就会被收回。收回保障房的情形有:1.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保障性住房内居住的;2.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或者累计六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3.擅自转租保障性住房的;4.擅自互换、出借保障性住房的;5.擅自转让、抵押、出租保障性住房的都是有可能会被收回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一、安置房不想要了如何处理1、安置房不想要了可以与对方协商解除安置房买卖合同,进行退房。对方拒绝协商的视为该方单方面违约,对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二、买房子的办理手续是怎样的买房子办理手续流程如下:1、看房选房。购房者在选择房屋的时候要注意到现场去查看,了解清楚开发商的实力和口碑是非常重要的。在实地看房的时候,购房者可以通过考察来衡量小区的质量,包括开发商以往所见小区以及业主对开发商的口碑和开发商在业界的名声等等;2、缴纳定金、交首付;3、签订购房合同。在缴纳房款的这一个时间,买卖双方需要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是维护买卖双方权利的重要凭证,因此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购房者要注意看合同中是否有空白条款,对于合同中的补充协议,看其义务和权利是否平等;4、办理不动产证。在购买房屋之后,购房者还需要去办理产权证,而新房办理不动产权证也是购房中的重要一个环节,只有购房者在拥有了不动产权证之后才能拥有房屋的完整产权,而不动产权证的办理大多都是由开发商统一组织到房产管理部门进行办理的。
法律分析:安置房面积要大于补偿面积,超出的部分需要拆迁户掏钱。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对象包括城镇居民被拆迁用户和征拆迁房屋的农户,安置房就是政府或企业对拆迁对象的一种补偿形式。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法律分析: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后,房屋征收部门迟迟未交付安置房的,被拆迁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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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拆迁补偿款迟迟拿不到咋办,拆迁款一直不领会失效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岑子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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