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相关法律规定2025,台江征收决定,法律分析: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决定征收该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现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福州市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
法律分析: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决定征收该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现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福州市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福州市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大住宅房屋征收货币化补偿安置的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完善旧屋区改造统筹按排调度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法律分析: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决定征收该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现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福州市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福州市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大住宅房屋征收货币化补偿安置的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完善旧屋区改造统筹按排调度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法律分析: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决定征收该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现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福州市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福州市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大住宅房屋征收货币化补偿安置的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完善旧屋区改造统筹按排调度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法律主观:(一)、 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6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10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4-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6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10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1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14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14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3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3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2万元计算。 3、 征地 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3000-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000-40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000-30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000-30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000-20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00-100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00-200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000-50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00-20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50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30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15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20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4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3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4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60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3万元。 (四)、征占林木补偿标准 1、林木补偿标准⑴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5000-6000元; 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36000元; 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800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32000元。 ⑵柞树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30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0—6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00元。 ⑶红松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20000—31000元; 21—40年平均每亩补偿56000—62000元; 41—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6000元。 ⑷落叶松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150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0—250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13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10000元。 2、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一般林木(杨柳榆槐等) 幼龄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35-65元; 中龄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220—30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350元。 3、森林植被恢复费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每亩120000元; 未成林每亩86600元; 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每亩63360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每亩76670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亩50000元; 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亩43340元。 4、林业设计费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总和的3%收取。 (五)、果树补偿标准 1、苹果树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300-45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00元。 2、梨树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45-1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0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1900-2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200元。 3、桃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9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80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补偿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280元。 4、葡萄树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30-55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补偿40-15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3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90元。 5、枣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30-8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50-12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补偿520-13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80元。 6杏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补偿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80元7、板栗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补偿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补偿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860元。 8杂果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补偿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补偿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40元。 (六)、电力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1、低压线路改移(0.4KV)每公里补偿30000元;线路加高木杆平均每根1000-2000元,砼杆平均每根1500-20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2、高压线路改移(10KV)每公里补偿47000元;线路加高砼单杆平均每根5000-6000元,砼H杆平均每基8000-90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3、高压线路加高(66KV)砼单杆平均每根5000-6000元,砼H杆平均每基8000-9000元,砼A杆平均每基9000-10000元,铁塔平均每基10万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4、高压线路加高(220KV以上)砼双杆平均每基2-3万元,铁塔平均每基20-21万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七)、邮电通讯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1、电话线路木杆平均每根(含话线横担瓷瓶等)1000-2000元; 砼杆平均每根(含话线横担瓷瓶等)1500-3000元。 2、架空光(电)缆木杆平均每根500元; 砼杆平均每根1000元; 光(电)缆每米50-150元。 3、地下电缆电缆、光缆每米100-200元。 (八)、农田灌溉水利设施动迁补偿标准采取工程修复和补偿相结合的原则,按成本价适当补偿。 1、农村小型水库水库水面(灌溉与养殖兼用)每亩补偿19000-20000元; 水库水面(灌溉)每亩补偿15000-20000元; 水库荒滩每亩补偿300-350元。 2、农田灌溉水利设施小型闸门(砼结构)每个补偿15000-20000元; 排灌干渠堤坝每延长米补偿80-85元。 (九)、厂矿企事业单位动迁补偿标准国有和集体所有制的厂矿企事业单位的动迁,考虑实际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办公用房参照民房动迁标准;厂房等生产设施按重置折旧计算,适当考虑停工搬迁损失费用。 (十)、施工运输道路补偿标准凡工程施工指定的乡村运输道路,施工期间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养护,工程竣工后按补偿标准由各市组织修复。乡村道路(沥青路面)视取料难易、路面宽度情况,每公里补偿20-35万元。 乡村道路(砂石路面)每公里补偿9-10万元。 乡村道路(土路面)每公里补偿4-5万元 (十一)、乡村道路和田间作业道补偿标准考虑农民群众生产和生活需要,确需修建的乡村道路连接线和田间作业道,按补偿标准由各市组织实施。 仅供参考,由于关于各地的征地补偿常有细微变动,如果您有这方面的疑问,建议通过山东省国土资源局的官网查看最新的征地补偿公告,或者及时咨询相关专业 律师 。了解相关 法律知识 使我们知法守法,同时用法律来保障个人的合法权益。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土地有四类、五类、六类土地三种:
四类区片区片范围:台城街道。
补偿标准:耕地:59200/亩;园地;45600元/亩;林地:21200元/亩;养殖水面;61467元/亩;未利用地:18200元/亩。
五类区片区片范围:斗山镇、广海镇、海宴镇、大江镇、水步镇。
补偿标准:耕地:50400/亩;园地;38767元/亩;林地:19067元/亩;养殖水面;52300元/亩;未利用地:15467元/亩。
六类区片区片范围:四九镇、冲蒌镇、白沙镇、三合镇、端芬镇、汶村镇、都斛镇、赤溪镇、川岛镇、深井镇、北陡镇。
补偿标准:耕地:46600/亩;园地;35867元/亩;林地:16800元/亩;养殖水面;48400元/亩;未利用地:14333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征土地使用税5年~10年;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一、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时间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开始。
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产权登记,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4、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5、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开始缴税。
6、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
二、土地使用税的作用
征收土地使用税的作用具体包括如下:
(1)能够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2)能够调节不同地区因土地资源的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
(3)为企业和个人之间竞争创造公平的环境。
三、土地使用税税率
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
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
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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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福州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相关法律规定最新,福州拆扦房屋赔偿标准2019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潘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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