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有没有一刀切的文件2025,征地补偿还没落实就被拆迁是否是合法的,征地补偿未落实就进行拆迁是不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
征地补偿未落实就进行拆迁是不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时,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对于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进行。这意味着,在进行拆迁之前,必须先落实相应的补偿措施。
此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也明确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这表明,无论是在土地征收还是房屋征收过程中,都必须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
因此,如果征地补偿未落实就进行拆迁,将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构成违法行为。在面对这种情况时,被拆迁人有权拒绝拆迁,并可以寻求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征地补偿尚未落实,百亩麦田被推平,农民的损失谁来赔?
未批先占、不公开文件、不补偿就征地,这都是违法的
我国早就划定了耕地红线,并且出台了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不过在一些地方,为了建设需要而肆意破坏耕地、农田的事仍时有发生。有的农田里还种着庄稼,也被一起推掉。看着长势良好的庄稼被推掉,农田被挖的满目疮痍,农民朋友心疼啊。像这样的违法征地,还经常伴随着征地补偿款难以落实的问题,农民朋友深受其害。难道违法征地没人管得了吗,农民朋友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土地权益?
今天即明拆迁律师就以案释法,为农民朋友支支招,教大家科学应对违法征地的乱像。
征地补偿尚未落实,百亩麦田被推平,农民的损失谁来赔?
这是一则媒体报道过的案例。今年4月,河南某地农村上百亩麦田突然被当地强行推毁。更让村民们失落的是,差不多再过一个多月,这些麦子就该成熟了。突然之间,村民的地没了,麦子也没了,心血全白费,损失不小。村民们,又急又气。“种点地容易吗?连个招呼都不打,就给推毁了。”
有知情的村民反映,当地征收方要占用这些地修路。但事先并未与村民商议征地用地的事,一没签协议,二没落实补偿。
他们认为,但凡能给村民合理补偿,有公开的征收文件,大家是不反对修路的。现在没补偿的情况下,就把小麦给推了,明显不合理。据村民说,这些地还属于基本农田,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这个案例中,征收方已经涉嫌违法征地。地方修路,本质上,既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也能惠及一方百姓。但如果以简单粗暴的方式来获取农民手里的土地,一刀切地搞违法征收,最终会伤及农民的合法权益的,也违背了依法行政的初衷,还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未批先占、不公开征收文件、不补偿就推地都是违法的
在现实当中,违法征地的现象不只这一起、不只这一类。可以说,农民朋友懂的越少,被坑的几率就越高。这时候学法懂法就非常重要了。
二、那么法律对于此类违法的土地征收有着怎样的规范呢?下面我们来看看。
一是未批先占。即当地的征收项目根本就没有拿到征地批文,就启动了征地项目,所以在征地时不主动出示批文也就情有可原了。
这样的项目是不合法的,也见不得光。但往往征收方会抱有侥幸心理,利用农民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不强和的弱点,钻空子。
而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必须审批,征收农村耕地在35公顷以内的必须获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征收基本农田或超过35公顷的耕地必须获得国务院的批准。
二是未补偿就征地占地。这违背了凡遇征收必有补偿的原则,也违反了土地征收流程。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农民交出土地给征收方使用、建设其实是征收的最后一步了。在此前,征收方必须与农民签订补偿协议、支付补偿款。
三是不公开征收文件就来征地。这其中的猫腻可就更多了,一是可能因为根本就没有征地批文,二是可能补偿标准存在问题(不透明或故意压低补偿)。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
公开这些文件,是为了让公众能够明确清楚地知道征地范围、补偿方案和补偿标准、征收时间节点。方便被征收人做好征收的准备工作,可以就补偿提出自己的意见,防止地方在土地征收过程中谋取私利。
综上所述,法律是禁止违法征地的。咱们再结合上述案例,立刻就会初步发现,其中涉嫌了不公开征收文件就来征地、未补偿就征地的违法行为,甚至或许有未批先占的嫌疑。
违法占地征地,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违法占地征地,法律也是不允许的,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一条讲得非常清楚明白,违法征地不仅要追责,还应当对在违法征地中蒙受损失的当事人进行经济上的赔偿。如本文案例中的农民朋友,一方面可以要求获得土地征收的合理补偿,另一方面还可以就地上青苗的损失索赔。
如果因为征地补偿款被侵占、挪用而导致农民无法获得足额补偿款的吗,也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没有补偿就让搬迁显然是不合法的。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法律分析:理论上是征收的价格更高,因为征收是没有宅基地补偿的,拆迁就可以要求对宅基地进行补偿或者对于房屋进行置换,所以价格会低一点,但从长远考虑,大家都愿意选择宅基地补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如果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应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补偿决定应当公平,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这些年,随着新农村的建设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征收。
被征收了土地的农民会获得一定的货币补偿。
今年开始,这个货币补偿的标准将更高。
2018年实施的土地征收补偿新政,改变了征地补偿的方式,提高了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那么问题来了。
眼看着补偿标准提高,有些人为了多拿补偿动起了歪心思。
比如,增加地上附作物,开垦荒地等等。
在明在此提醒农民朋友,以下四种情况下的征地拆迁将没有补偿。
第一种情形:在耕地上违规修建建筑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耕地上不准修建厂房等建筑物。
如果一定要修建,也必须要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批,审批通过,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之后,才能修建。
如果没有审批,你私自修建了建筑物,征地拆迁时将不予补偿该地上附作物。
第二种情形:在违规占用的宅基地上建房
农村里建房,要先申请宅基地,得到审批以后才能取得建房许可证,然后才能建房子。
但实际上,农村里有很多农民的房子,建造之前根本没有办理过任何手续,属于私自建房。
理论上,这类房子应该被当违建建筑拆除的,遇到征地拆迁,也自然得不到补偿。
第三种情形:土地上没有经济价值的附作物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一般是分为征收土地补偿、土地附作物补偿等。
关于土地附作物补偿,通常是根据附作物的经济价值来决定补偿的费用。
如果你的房屋已经倒塌,土地是荒废的,这属于失去经济价值的附作物,将得不到地上附作物补偿。
第四种情形:未经批准开垦的荒地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农业种植生产的,需要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才能够确定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如果你没有经过批准,擅自开垦了一片荒地,即使种植了很多年,在土地面临征收时,你也不会获得补偿。
这部分土地将被无偿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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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拆迁补偿房子吗,房屋拆迁能补多少钱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蒋兴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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