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没签日期2025,拆迁房没写交房日期怎么办,拆迁房没写交房日期,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与征收方协商补充协议首先,可以与负责征收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进行沟通,明确提出拆迁协议中缺少交房日期的问题,并协商
拆迁房没写交房日期,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与征收方协商补充协议
首先,可以与负责征收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进行沟通,明确提出拆迁协议中缺少交房日期的问题,并协商补充具体的交房日期。
二、参考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因此,交房日期作为补偿协议中的重要条款,理应在协议中明确约定。
如果征收方拒绝补充交房日期,或者双方在交房日期上无法达成一致,被征收人可以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寻求法律救济,如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如果以上措施均无法解决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更为详尽和有效的解决方案。律师可以协助被征收人审查拆迁协议中的其他条款,确保各项补偿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并提供法律支持和建议,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纠纷和争议。
综上所述,拆迁房没写交房日期时,被征收人应积极与征收方协商补充协议,并参考相关法律法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有必要,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问题的妥善解决。
拆迁房到期没交房的,根据协议办,迟延交房,要求支付违约金。
一、安置房国家征收地后有没有赔偿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时,需要对土地的青苗和附着物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而安置房是属于附着物,所以是需要补偿的。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二、根据法律规定,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可以任意时间要求征收方履行协议。当征收方没有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交房义务,或者协议没有约定交房期限,但口头承诺过交房期限,征收方迟迟不交付房屋的,被征收人可以依法拿着征收补偿协议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征收方依法履行补偿协议交付安置房。在征收方迟迟不交付安置房时,被征收人还有权要求增加临时安置费。
法律分析: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时,需要对土地的青苗和附着物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而安置房是属于附着物,所以是需要补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短时间内报警犯罪嫌疑人还没有提现的,一般可以追回,长时间或者已经提现的,则无法追回。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提交相关证据,帮助其尽快破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分析:
我国法律对拆迁安置房交付的时间是没有规定的,但一般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中有约定,征收管理部门要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屋。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律师解答: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时,需要对土地的青苗和附着物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而安置房是属于附着物,所以是需要补偿的。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没签日期有效吗
●拆迁安置协议签了没有给我们协议
●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拆迁合同没有安置期限怎么办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无效
●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没了怎么办
●未签安置补偿协议不能拆房吗
●拆迁协议未签,房子拆了,怎么办
●拆迁安置协议找不到了怎么办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丢了咋办
●拆迁房没写交房日期怎么办理
●拆迁房没写交房日期怎么办理
●拆迁协议没有交房日期法院网
●拆迁房不交房
●拆迁房不按时交付
●拆迁签字了但是没交钥匙会不会拆
●拆迁房期房未交户可以售卖吗
●拆迁房子还没交房遗嘱如何写
●拆迁迟迟不交房怎么办
●拆迁协议未明确交房时间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拆迁安置协议签了没有给我们协议,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没了怎么办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萧菲
内容审核:黄旭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