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补偿款怎么补2025,农村村民征地款漏补怎样办,农村村民征地款漏补的情况下,村民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一、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情况村民首先可以向负责征地的政府部门或者土地管理部门反映征地款漏补的情况,要求查明原因并及时补发
农村村民征地款漏补的情况下,村民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情况
村民首先可以向负责征地的政府部门或者土地管理部门反映征地款漏补的情况,要求查明原因并及时补发征地款。政府部门有责任对征地过程进行监督,并确保征地款的及时足额发放。
二、保留证据并申请裁决
如果政府部门未能及时解决问题,村民应当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征地合同、征地款发放记录等,以便日后维权。同时,可以向上一级政府部门申请裁决,以解决征地款漏补的争议。
三、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如果通过协商和裁决仍无法解决问题,村民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在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时,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征地款漏补的事实,以及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四、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在整个维权过程中,村民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帮助村民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途径,提高维权的效率和成功率。
综上所述,农村村民在面临征地款漏补的情况时,应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向政府部门反映情况、保留证据并申请裁决、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以及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等途径,可以有效地解决征地款漏补的问题。
法律分析:一、征地漏掉村民怎么赔偿
村小组征地不通知个别村民,个别村民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讨论决定方可办理:1、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2、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3、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4、土地承包经营方案;5、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6、宅基地的使用方案;7、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8、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9、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二、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会被征地吗
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
(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3)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征地补偿遗漏的,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补偿遗漏的征地补偿款,如果政府部门拒绝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地上附属物补偿款归谁
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被征收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归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地时应将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支付给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之规定,征地补偿方案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征地单位可以委托有关机关和组织对需要补偿的物品进行清点和登记,并派员在场监督。其后,对补偿物的规格、数量,补偿标准、补偿金额,应当作处理决定。
当事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后作出的行政决定仍然不服的,可以向被告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村委拒不发放征地补偿款应该怎么办
村委拒不发放征地补偿款应该注意保留房屋、土地的证件,及时录音拍照录像做好证据保全工作;双方可以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时间进行协商沟通,沟通未果可以申请政府管理部门裁决,裁决不能解决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三、对交通处罚不服如何处理
当事人对于交通行政处罚不服的,有两种方式可以提出异议:一种是行政复议、一种是行政诉讼。在复议或者诉讼期间不停止处罚的执行。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有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具体复议的机关是:
1、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交通管理排除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设立该排除机构的交通主管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交通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授权,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管理机构的交通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提起诉讼。如果没有行政复议前置的,当事人也可以在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也就是不经过行政复议直接进入诉讼。当事人如果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在判决书收到之日次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分析:如果房屋征收部门在作出房屋征收赔偿决定时,遗漏补偿项目的,被征收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下列行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政府特许经营协议;
(二)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
(三)矿业权等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出让协议;
(四)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的租赁、买卖等协议;
(五)符合本规定第一条规定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协议;
(六)其他行政协议。
一、征地补偿遗漏怎么办?
征地补偿遗漏的,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补偿遗漏的征地补偿款,如果政府部门拒绝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可以补办吗
征地补偿遗漏的可以补办。
三、征地补偿费怎么计算
1、征用耕地的
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征用柴山、滩涂、水塘、苇塘、经济林地、草场、牧场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2、用人工鱼塘、养殖场、宅基地、果园及其它多年生经济作物的土地,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计算。
3、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4、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参照建筑造价折多少,补偿多少。
5、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标准为: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7000-10000元;50万以上不足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地,缴纳5000-7000元;不足10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3000-5000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以上标准,确定自己的标准。但不得超出以上标准限额。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上的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针对失地农民。前二项对象为物,系对物因征地受到的损失的补偿,基于损失与补偿的法律因果。后一项对象为人,系对征地后失地农民的劳力安置,该项是基于法律强制性规定。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这些补偿费的权属亦作出规定,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法律分析:大致是根据承包了不少于该行政村土地总亩数的十分之一以上的户,就是种粮大户。
承包土地种粮大户补助标准各省略有不同,以安徽省为例:种粮大户现在可享受哪些财政补贴。
良种补贴是指中央财政按照“全面覆盖、因地制宜、补贴农民”的思路,对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和油菜等品种的种植进行补贴,早稻每亩补贴10元,中晚稻每亩补贴15元,小麦每亩补贴10元,棉花每亩补贴15元,玉米、油菜每亩补贴10元。
水稻、玉米、棉花和油菜良种补贴,采用现金直接补贴方式,按照核实面积和补贴标准,由县级财政统一通过补贴资金“一卡通”存折,将补贴款发放给受益农户。
小麦良种补贴在优势产区实行售价折扣补贴方式,由省财政、农业部门负责统一组织政府采购,中标单位实行统一供种,购种农民按折扣价付款,供种单位登记销售折扣清册,购种农民签字确认,在非优势产区实行现金直接补贴方式。
100亩以上增加补贴省粮食直接补贴主要包括: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种粮大户增加的粮食直接补贴、承包国有农场土地的粮食生产者直接补贴、承包国有农垦企业土地的粮食生产者直接补贴、玉米良种良法示范户增加的粮食直接补贴以及对种小麦、水稻种植户的农资综合补贴。
粮食种植户直接补贴标准在10—20元/亩之间,承包国有农垦企业土地的粮食生产者补贴标准是13.4元/亩,农资综合补贴标准是70元/亩,玉米良种良法示范户按8元/亩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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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农村拆迁补偿流程,农村拆迁补偿明细表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乐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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