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有散水补偿吗,散水算不算征地面积,散水是否算作征地面积,取决于具体的征地政策和当地的实施细则。一般来说,散水(即房屋四周的排水沟或排水坡道)可能被视为房屋的一部分,因此在征地时可能会被计入征地面积。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因为征地政策和实施细
散水是否算作征地面积,取决于具体的征地政策和当地的实施细则。一般来说,散水(即房屋四周的排水沟或排水坡道)可能被视为房屋的一部分,因此在征地时可能会被计入征地面积。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因为征地政策和实施细则可能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为了确定散水是否算作征地面积,建议您参考当地的征地政策和相关法规,或者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或专业律师。他们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和当地的政策法规,为您提供更准确的指导和建议。
总的来说,要确定散水是否算作征地面积,需要综合考虑当地的征地政策、实施细则以及具体情况。因此,无法给出一个确定的答案,建议您咨询相关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信息。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并不能替代专业法律意见。在涉及征地等法律问题时,请务必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分析:征地面积都大于或等于用地面积,所证地块位址决定用地面积的大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法律主观:宅基地包括院子,民宅包括主房、辅助房(厨房、卫生间、杂物间等),畜舍(大规模养殖除外),房屋周围围墙内的土地。宅基地是否包括散水,以宅基地登记范围为主,一般来说,打谷场和前屋后面的土地不属于宅基地。但围栏建成后(无论围栏内的地面是否硬化),都应作为建设用地(宅基地)处理,这些区域应纳入宅基地审批申请。事后未报批作为宅基地修建围栏的,面积超过《建设用地批准书》的按非法占地处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村村民可以申请宅基地:,(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需要分家且缺少宅基地的;,(二)外来人口定居本村,成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三)因发生或者预防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公共实施和公益事业在乡(镇)镇、村庄需要拆除的;,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一)未满十八岁的;,(二)原宅基地面积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住户需求的;,(三)出售或者出租房屋的;,[if!supportLists](一)[endif]农村居民需要使用宅基地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报国家土地学会审查。,[if!supportLists](二)[endif]土地实地调查,核实其是否符合建房条件,土地类型是否真实。,[if!supportLists](三)[endif]土地审核无误后,将材料以县政府名义报国土资源局审批。,[if!supportLists](四)[endif]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张贴批准的宅基地清单。,宅基地是否包括散水,以宅基地登记范围为主。
土地征收是按实际面积计算的。
一、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法律主观:土地使用税是按照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占用土地已核发土地使用证的,按照土地使用证确认的占地面积计算征收,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的,按照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或税务机关核实的占地面积计算征收。对于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按照建筑面积除以楼层数计算的方法仅是在纳税人无法准确提供土地面积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简便的方法。
法律客观:《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第十条 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三)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对前款所列第(三)项情形,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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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陶安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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