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协议的法律规定和注意事项,拆迁补偿协议属于民事诉讼,不是行政诉讼。只有对政府部门作出的补偿决定不服的,才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拆迁补偿协议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订立的一项重要协议,对于拆迁安置补偿事项达成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
拆迁补偿协议属于民事诉讼,不是行政诉讼。只有对政府部门作出的补偿决定不服的,才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拆迁补偿协议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订立的一项重要协议,对于拆迁安置补偿事项达成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1.拆迁补偿协议属于民事诉讼,而不是行政诉讼。
2、在民事诉讼中,这类案件的案由是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属于最高法院规定民事案由第四部分第十项合同纠纷中的第83小项。
3、只有对政府部门作出的补偿决定不服的,才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
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5、《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我们应该先了解我国拆迁补偿的协议是属于一种什么类型的诉讼。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属于哪一项民事诉讼?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属于民事诉讼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因财产关系、人身关系或者其他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议,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活动。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恰好属于这一范畴。
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是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订立的协议,约定了拆迁的范围、拆迁补偿的标准和方法等事项。如果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在拆迁安置补偿方面产生了争议,例如对于拆迁补偿的金额、方式或者期限等,则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就应属于民事诉讼的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属于民事诉讼范畴,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作出裁判,以解决争议。
拆迁补偿协议属于民事诉讼,而不是行政诉讼。在民事诉讼中,这类案件的案由是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属于最高法院规定民事案由第四部分第十项合同纠纷中的第83小项。只有对政府部门作出的补偿决定不服的,才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四条
行政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做出裁决,应当出具裁决书。裁决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争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三)裁决的依据、理由;(四)根据行政裁决申请需要裁决的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五)告知当事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及申请复议期限、起诉期限;(六)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名称、裁决日期并加盖公章;行政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不得少于15天。
一、签订补偿协议的合法主体是谁
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是事先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部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拆迁协议的注意事项
1、必须公证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
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
2、期限作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
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
按照规定签订补偿协议的合法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
进行房屋拆迁的时候相关的事项一定要注意,以免产生协议纠纷,如果有什么纠纷可以申请法院诉讼解决。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国资委的房子拆迁有赔偿吗
国资委的房子拆迁属于合法建筑合理取得的小产权房被拆迁时能获得赔偿。但如果小产权房没有独立的房产证,不能过户,购买时只能签订买卖合同,同时也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购买得不到?;?,拆迁也得不到补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一、补偿协议的内容包括哪些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至于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视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
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必须公证?!豆型恋厣戏课菡魇沼氩钩ヌ趵返谑咛踝鞒龇课菡魇站龆ǖ氖小⑾丶度嗣裾员徽魇杖烁璧牟钩グǎ?/p>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安置拆迁协议的注意事项
1、必须公证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
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
2、期限作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
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
按照规定补偿协议的内容包括几个方面的内容,对于房屋搬迁的补偿,还有就是临时安置的补偿都是有的,房屋拆迁的时候相关的事项还是要注意的,希望大家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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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 拆迁补偿协议的法律规定和注意事项,拆迁补偿协议的法律规定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投稿:梁诺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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