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楼房拆迁补偿,北京西域区每户拆迁补偿标准多少钱,北京西域区每户的拆迁补偿标准并非一个固定的金额,而是根据多个因素综合确定的。这些因素主要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
北京西域区每户的拆迁补偿标准并非一个固定的金额,而是根据多个因素综合确定的。这些因素主要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
具体来说: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及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这个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因此,北京西域区每户的拆迁补偿标准中的这一部分,会因房屋的具体位置、结构、新旧程度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二、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
这部分补偿主要是针对因征收房屋而造成的搬迁费用,以及临时安置所需的费用。具体的金额会根据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临时居住条件等因素进行补贴。因此,这一部分的补偿标准也会因实际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如果被征收房屋用于生产经营活动,那么因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也需要得到相应的补偿。这部分的补偿标准通常会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具体情况,如经营类型、经营规模、停产停业期间等因素来确定。
综上所述,北京西域区每户的拆迁补偿标准并非一个固定的金额,而是会根据上述多个因素综合确定。因此,要获取具体的补偿标准,需要参考相关的评估报告和补偿方案,或者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西安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如下:
1、征地补偿,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6、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楼房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捣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平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拆迁是按照市、县级人民政府经过调查、听证和公告后制定的土地征收补偿方案来补偿。
补偿范围包括: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根据近期城市房屋拆迁情况,现就调整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作如下规定:
一、将拆迁人对被拆除非成套住宅房屋使用人的补偿计算公式调整为:
补偿款拆迁补偿价格×原建筑面积+经济适用住房均价×拆迁补贴面积
其中,拆迁补贴面积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拆迁补贴面积原建筑面积×拆迁补偿系数
拆迁补偿价格由各区县政府参照被拆除房屋所在地区届时普通住宅商品房价确定,并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后执行。经市政府批准,纳入本市计划的道路交通、供水、供气、供热、环境保护、污水管道和处理城市河湖、电力、邮政、电信等城市市政建设工程的房屋拆迁,拆迁补偿价格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项目范围内届时普通住宅商品房平均水平确定;
城区和近郊区的经济适用住房均价,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市场供应价格确定;远郊区、县的经济适用住房均价,由区、县政府根据本地经济适用住房的市场供应价格确定。
拆迁补偿系数一般为0.
7,本市近郊区和远郊、县的房屋拆迁,当地区、县政府可以根据拆迁项目实际情况降低拆迁补偿系数;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经认定的特困户的房屋拆迁,当地区、县政府可以决定增加拆迁补偿系数0.1至0.2。
根据前款规定计算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拆迁补贴面积仍不足15平方米的,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按照15平方米计算拆迁补贴面积:
在拆迁范围外别无正式住房;在拆迁范围内有本市常住户口并且长期居住人口在2人以上(含2人);
不属于拆迁公告发布之日以前三年以内通过办理房屋租赁分户、析产、交换、赠与等手续新增的户;
不属于原农民宅基地上房屋。
二、拆除原划拨土地上的成套住宅房屋,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补偿款中不含土地出让金。具体标准参照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拆迁人以回迁房及其在1992年6月以前取得的划拨土地上自行开发建设或者作为出地方与有关单位联建、合建项目中分成的房屋补偿被拆迁人的,补偿房屋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管理。
四、拆迁人提供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在依法补办建设立项、规划、用地等手续后,方可用于拆迁补偿。
五、拆除住宅楼房,其厨房、卫生间齐全的,一律按照成套住宅房屋给予补偿。拆除有厨房而卫生间公用或者有卫生间而厨房公用的住宅楼房,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加上其分摊的公用卫生间或者公用厨房的建筑面积后,按照成套住宅房屋给予补偿。
拆除成套住宅房屋,其厨房、卫生间等由两户以上合用的,对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按照成套住宅房屋给予补偿,其原建筑面积按照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单独使用的房间的建筑面积加上其分摊的该套房屋合用的附属建筑面积后计算。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各地标准不一,详情请咨询当地拆迁部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法律分析:(一)偿还的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与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相等的,不作差价结算或者按各自房屋的建筑成本价格结合成新进行差价结算,具体方式由被拆迁人选定;(二)偿还的住宅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部分,按建筑成本价结算;(三)偿还的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不足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的,不足部分可以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乘以130%结算。实行作价补偿的,作价补偿的金额可以按所拆房屋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乘以130%结算。生产企业的拆迁,由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拆迁人与被拆迁企业协商,按合理补偿的原则,采取包干一次性解决的办法,签订补偿协议。补偿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厂房及其他建筑物,按拆除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计算;(二)生产设备、设施的拆除、搬迁、安装,按实际发生费用计算;(三)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损失,以拆迁公告发布前一年的月平均利润额按月予以补偿。补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8个月。利润的计算以税务部门核准的纳税申报为准。拆除被拆迁人的商业用房,因拆迁影响不能营业的,根据以税收为准的营业额给予补偿;补偿最高限额每月不超过停业前3个月平均月营业额的8%。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三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二十四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六条 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七条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十八条 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
第二十九条 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三十条 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
第三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二条 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三十三条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西城拆迁补偿标准
●西城区楼房拆迁补偿费多少
●西城拆迁公告
●西城拆迁2021
●西城拆迁规划
●北京西城拆迁补偿政策
●北京西城拆迁政策
●西城老房拆迁
●2021年北京西城拆迁计划
●北京西城区2022拆迁
●北京西城区拆迁计划
●北京西城区拆迁计划
●2021年北京西城区拆迁
●西城区 拆迁
●北京市西城区2021年拆迁房屋
●北京西城拆迁补偿政策
●北京市西城区征收公告有哪些
●西城区今年拆迁路段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
●北京市西城区拆迁
●广西城镇拆迁补偿标准政策,2024广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西城区拆迁补偿规定,北京西城区拆迁补偿规定: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界首市西城拆迁补偿标准,强拆房屋国家赔偿规定是怎样的: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广西城中村拆迁补偿征收,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政策: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北京商业房屋拆迁补偿规定,北京西城区拆迁补偿规定: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湖北孝感西城区拆迁补偿标准,孝感市房屋拆迁补偿新标准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西城区楼房拆迁补偿费多少,北京西城区征地拆迁流程是什么,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3:今日楼房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北京市西城区腾退补偿标准,北京各区腾退补偿政策: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北京西城区房屋腾退补偿方案,北京各区腾退补偿政策: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北京市西城区白塔寺腾退政策,西城区腾退计划: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北京西城区不动产过户,北京房产过户怎么办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西城拆迁补偿规定,北京西城区拆迁补偿规定: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西城拆迁补偿?西城拆迁安置房如何继承,继承需要缴纳哪些税费: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北京西城安置房有几处?西城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进行买卖: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西城区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4最新版,西城区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4最新: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西城区安置房政策?西城拆迁安置房可以继承吗,继承需要哪些材料: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西城区哪里办护照最快,北京办护照去哪里办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石景山户口是城镇户口吗,石景山户口能迁到西城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石景山区迁入落户政策,石景山户口能迁到西城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北京西客站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安置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北京西城区动迁规划 法律问题: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西城楼房拆迁补偿,西城区楼房拆迁补偿费多少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屈杰
内容审核:罗娟律师
电话:400-1598098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