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分户评估报告单,拆迁房屋评估报告怎么看,一般会在拆迁开始第一时间就能接到所谓拆迁方的评估报告。有的进行了实地测量,有的是按照你房产证或土地证的面积来为依据。其评估报告主要就是房屋的重置价,另外的搬迁费和一次性停产停业补偿一般不在
一般会在拆迁开始第一时间就能接到所谓拆迁方的评估报告。有的进行了实地测量,有的是按照你房产证或土地证的面积来为依据。其评估报告主要就是房屋的重置价,另外的搬迁费和一次性停产停业补偿一般不在评估报告上出现。而是按照所谓的政策标准直接计算。有些不正规的评估报告就是一张纸,上面简单了描述了位置、名称、占地面积、房屋面积等基本事实,然后乘以他的补偿单价,就直接出来最后的数字了,没有评估师签字和评估公司的盖章。然后在轻描淡写的说一句看看有没有丢项、落项,如果有的话是可以补的。
一、公租房拆迁,是按房屋实际面积补偿还是按人均安置面积补偿
1、房屋拆迁补偿原则上是按房产证面积计算的,但由于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地方政府需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适合当地状况的补偿安置政策,来进行科学合理的征收拆迁和补偿安置,以兼顾社会经济发展和百姓生活的需要。如在某些地方,在住补偿中低于人均住房面积标准的,可享优惠待遇,在这样的情况下才按户口人数的计算。
因此,房屋拆迁补偿,是以人口和房屋面积两相结合的科学方式来综合考虑计算的。
2、从具体的征收拆迁项目看,有的项目是按房产的面积为补偿计算的依据,对于房产的户口的情况不予以合计,而有的回迁安置项目则把户口的数量做做为安置面积的计算标准。因此将户口作为补偿依据多存在于有回迁安置房的项目中。
3、在房屋拆迁补偿这单一补偿项上,亦需要考虑多重因素。如农村拆迁补偿标准和城市拆迁补偿标准有相同也有区别,住宅房屋与非住宅房屋不相同以及不同地区的补偿政策也不尽相同,同时还要对房屋装潢以及房屋成新进行评估。在补偿计算中,房屋面积是会加入计算的。
4、拆迁住宅房屋,搬迁补助费根据被拆迁正式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市、地、县的搬家补助标准均有不同。由拆迁人出车搬迁的。不予补助。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按照被拆迁正式房屋建筑面积×单价计算;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二、商品房拆迁安置
1、商品房拆迁的补偿办法是:补偿标准:按当地县城商品房平均售价估算,比如:县城商品房2000元/平,那房子建筑面积总共多少,乘以2000元/平就能算出来了。地皮的价格:一般住宅地皮500元/平,商用(就是门面)1000元/平;最后,如果你的地皮是国有土地,你可以将你的国有土地证单独标价,一般是房子和地皮总价的百分之二十。以上就是对房子和地皮的总体估价,可以和拆迁方给你的补偿进行比较。
2、拆迁安置房屋通常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种是由于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各地的相关政策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房屋产权属于其个人所有,且在取得所有权的几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外一类是由于房地产开发等原因造成的拆迁,通常拆迁单位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通常与市面上的一般商品房没有什么区别,都属于被安置人的私人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规定,可以根据所有人的意愿自由上市交易。
(一)查验出具评估报告的主体是否合法,即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是不是具备相应从业资质。
作为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并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他不仅需要领取营业执照,还需要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目前,国内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每个机构都应该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估价业务,其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暂定期内的三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得从事城镇房屋拆迁房地产估价业务,该暂定期依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为自新设立之日起一年。
同时,以评估机构名义开展评估活动出具评估报告的估价师,应当经过注册登记,取得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书,属于该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审查所委托的评估机构是不是依法产生的
为了确保评估结果的公正透明,减少不当干扰(尤其是政府方面的干扰),就需要从源头——评估机构的选择开始严格规范管理,《征补条例》第二十条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下称《评估办法》)第四条均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不能由征收人指定,协商是确定评估机构必经工作程序。
(三)房屋征收评估报告形式和内容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一份完整的评估报告应该包含致委托方函、估价师声明、估价的假设和限定条件及估价结果报告四个部分内容,内容的缺失和不完整都会造成评估报告不合格。最为重要的是要有估价公司加盖公章和不少于两名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且不得以盖章代替签字,对此,《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和《评估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已经予以明确规定。
一、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1、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暂时不要签拆迁协议,与相关联的部门进行协商。
2、协商解决不成,可以委托律师通过要求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护你们的权益,也可以选择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3、达不成协议走诉讼程序,法院判决后才能实施强拆。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第四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采取迎合征收当事人不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低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第五条同一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原则上由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房屋征收范围较大的,可以由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共同承担。
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的,应当共同协商确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当组织相关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就评估对象、评估时点、价值内涵、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原则、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重要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进行沟通,统一标准。
法律分析:《物权法》明确规定了拆迁房屋评估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房屋的结构、面积、装修情况、建造时间、使用寿命等方面的详细信息,评估人员需要具备相应资质和技能才能进行评估。
法律依据:
1.《物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拆迁房屋的评估应当由房地产评估机构或者经国务院房地产主管部门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内容应当包括房屋的结构、面积、装修情况、建造时间、使用寿命等方面的详细信息。”
2.《物权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
3.《物权法》第八十条规定:“对拆迁补偿标准产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有关部门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确定补偿标准的依据。”
以上是拆迁房屋评估报告应包括的内容和评估机构、评估人员的要求,评估报告的准确性和全面性对于补偿标准的确定和双方的权益保障至关重要。
法律分析:拆迁最快在205天左右。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拆迁现在被称为征用,调查和评估房屋拆除计划的时间不计。从市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之日起,一般在五个工作日内发布征收通知。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一般采用市场比较法,未来收益法,以及基准地价法 进行房屋拆迁的评估。 还有成本材料法等,但是因社会变迁以及实践需要一般不会采用。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房屋征收评估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收房屋情况进行调查,明确评估对象。评估对象应当全面、客观,不得遗漏、虚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受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征收范围内房屋情况,包括已经登记的房屋情况和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处理结果情况。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应当按照市、县级人民政府的认定、处理结果进行评估。
●完整的房屋征收分户评估报告
●房屋征收分户评估猫腻
●拆迁补偿评估表
●拆迁补偿评估明细表
●房屋拆迁补偿评估表
●拆迁补偿评估标准
●拆迁评估明细
●拆迁补偿分房政策
●拆迁分户标准
●房屋征收分户评估报告
●房屋征收评估报告不合法应该起诉谁
●房屋征收评估报告不合法应该起诉谁
●被征收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
●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
●对征收评估有异议如何处理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
●被征收房屋评估单价计算公式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
●被征收房屋评估价依据
●被征收房屋评估时点为
●分户后拆迁房屋补偿费怎么分,分户和不分户拆迁怎样算: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拆迁户口分户需要什么条件(拆迁户口分户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拆迁的话分户和不分户的区别(拆迁的话分户和不分户的区别在哪)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补偿分户评估报告单,房屋征收分户评估猫腻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秦小
内容审核:刘超律师
电话:400-1598098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