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门独院房屋如何拆迁补偿,高层自建房划拨有何法律风险,居民自家盖的高层房可以出售,购买自建房有以下法律风险:1、房产可能是违法建筑。2、农民房无法过户,不能将房产证办至买房人的名下。3、房产买卖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
居民自家盖的高层房可以出售,购买自建房有以下法律风险:
1、房产可能是违法建筑。
2、农民房无法过户,不能将房产证办至买房人的名下。
3、房产买卖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自建房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自建房征收补偿标准
农村自建房拆迁赔偿费标准,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
(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3)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农村自建房能不能买
农村自建房可以买卖,按照合法的程序走,既是合法的买卖,但是并不能完全自由买卖,农村自建房买卖需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买卖双方同属于同村农民,卖方必须要拥有两处以上房子,就是要确保卖掉这间自建房,自己也还有居住的房子。因为你卖掉自建房后,就不能再重新申请宅基地使用权。每户农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二、买方必须是本村村民,且目前没有自建房。卖方自建房是合法建筑,是符合集体经济规划,而且买卖双方交易要取得集体经济组织批准。
是不是谁都可以申请自建房
不是谁都可以申请自建房。如果是城镇户口,是没有宅基地的,是没办法申请用地建房。所以盖自建房的首要条件就是农村户口。
自建房可以出租吗?
自建房是泛指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自己组织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如果有房产证可以出租。
自建房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
自建房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
1、本人提出建房申请,建房申请书须经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代表签字同意,农村房助理员审核签字、村上盖章。
2、上报当地镇人民政府,由镇国土员实地踏勘,选址定点并填报农村住宅用地报审批表,村民委员会、国土员、镇人民政府再审批表上签署意见,附上建房示意图、新农村规划图、地形平面图;
3、报国土资源局规划科审批实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新农村规划,如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需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后发放农民宅基地批准通知书;
5、国土员根据农民宅基地批准通知书实地放线,待农房建成后,经本人申请,镇国土员对建房位置、用地规模、土地用途进行竣工验收;
6、凭农民宅基地批准通知书、农村居民建住宅验收合格单(有镇、村、组及国土员签署意见)到国土资源局申请土地登记,经地籍调查、权属审核合格后进行土地登记;
7、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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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可能是违法建筑。
2、农民房无法过户,不能将房产证办至买房人的名下。
3、房产买卖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自建房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自建房征收补偿标准
农村自建房拆迁赔偿费标准,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
(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3)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农村自建房能不能买
农村自建房可以买卖,按照合法的程序走,既是合法的买卖,但是并不能完全自由买卖,农村自建房买卖需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买卖双方同属于同村农民,卖方必须要拥有两处以上房子,就是要确保卖掉这间自建房,自己也还有居住的房子。因为你卖掉自建房后,就不能再重新申请宅基地使用权。每户农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二、买方必须是本村村民,且目前没有自建房。卖方自建房是合法建筑,是符合集体经济规划,而且买卖双方交易要取得集体经济组织批准。
是不是谁都可以申请自建房
不是谁都可以申请自建房。如果是城镇户口,是没有宅基地的,是没办法申请用地建房。所以盖自建房的首要条件就是农村户口。
自建房可以出租吗?
自建房是泛指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自己组织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如果有房产证可以出租。
自建房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
自建房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
1、本人提出建房申请,建房申请书须经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代表签字同意,农村房助理员审核签字、村上盖章。
2、上报当地镇人民政府,由镇国土员实地踏勘,选址定点并填报农村住宅用地报审批表,村民委员会、国土员、镇人民政府再审批表上签署意见,附上建房示意图、新农村规划图、地形平面图;
3、报国土资源局规划科审批实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新农村规划,如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需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后发放农民宅基地批准通知书;
5、国土员根据农民宅基地批准通知书实地放线,待农房建成后,经本人申请,镇国土员对建房位置、用地规模、土地用途进行竣工验收;
6、凭农民宅基地批准通知书、农村居民建住宅验收合格单(有镇、村、组及国土员签署意见)到国土资源局申请土地登记,经地籍调查、权属审核合格后进行土地登记;
7、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法律分析:自建房,也叫单门独院,单门独户,独门独户,是泛指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自己组织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农村自建房需要办理房产证,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请条件:本乡居民,只有一处住宅,户籍所在村是中心村(屯),确实有建设房屋必要的农户。
(二)提供资料: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2、建房申请。
(三)办理程序: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农村房屋产权证办理流程如下:
(一) 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提出申请:
(二) 受理,提交农村房产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后,工作人员会受理
(三) 公告;
(四) 审核;
(五) 收费;
(六) 记载于登记簿;
(七) 发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农村自建房需要办理房产证,程序包括申请条件、提供资料、办理程序等。具体流程为农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经过审核同意后,向乡建办申请并实地踏看,最终交由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并领取产权证。
法律分析
自建房,也叫单门独院,单门独户,独门独户,是泛指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自己组织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农村自建房需要办理房产证,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请条件:本乡居民,只有一处住宅,户籍所在村是中心村(屯),确实有建设房屋必要的农户。
(二)提供资料: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2、建房申请。
(三)办理程序: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农村房屋产权证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提出申请:
(二)受理,提交农村房产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后,工作人员会受理
(三)公告;
(四)审核;
(五)收费;
(六)记载于登记簿;
(七)发证。
拓展延伸
划拨自建房:权益划转与房屋建设的关系
划拨自建房是指政府或组织将土地使用权划转给个人或单位,让其自行建设房屋的一种方式。在这种情况下,权益的划转与房屋建设密切相关。划拨自建房的核心是将土地使用权从政府或组织转移到个人或单位手中,使其拥有自主建设房屋的权利。这种方式能够满足个人或单位对住房的需求,并且促进了房屋建设的发展。通过划拨自建房,个人或单位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地点、规划房屋的布局,并根据自身需求进行建设。同时,划拨自建房也有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城市规划和发展的可持续性。因此,划拨自建房的权益划转与房屋建设密切相关,对于满足人们对住房的需求和促进城市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划拨自建房是个人或单位通过获得土地使用权,自主建设房屋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能够满足个人或单位对住房的需求,并促进房屋建设的发展。划拨自建房不仅能够满足个人对住房的个性化需求,还有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城市规划和可持续发展。在办理农村自建房产权证的流程中,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并经过审核、收费等步骤。通过划拨自建房,个人或单位可以拥有自己所建房屋的产权,这对满足人们的住房需求和促进城市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可以,农村房屋只有本村的人员可以买卖,非本村集体组织的个人或单位购买的,买卖后不受法律保护,确权后宅基地上面的住房不允许向城市居民出售,宅基地由村集体享有土地所有权,村民享有使用权、继承权,但是不能转卖给村集体外的成员。农村房屋确权登记颁证是为了清晰产权,保护农民的财产权益。农村宅基地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是可以流转的,但要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人,那是不可以的。如果宅基地可以卖给社会上任何人,那就变成商品房了,这个土地的性质就变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批准拨用自建房是什么意思?1.每户农村集体成员都免费获有一块宅基地,宅基地转让后还是宅基地,不能改变其性质用途。2.划拨是指土地的来源或出让方式,土地国有是指这土地是国用地,而不是例如农村集体土地。3.中国的土地都归国家所有,农村集体土地和城镇集体土地的主要区别就是,农村的土地实行特殊管理方式,这些土地可以流转承包,而不可以没买卖,而城镇的集体土地可以转让买卖土地使用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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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单门独院房屋如何拆迁补偿,单门独院的房子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韩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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