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纠纷不立案怎么办,拆迁纠纷不立案怎么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
拆迁纠纷不立案怎么办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1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并且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同时人民检察院也应当采取措施,依法对通知立案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立案侦查。
立案过程中要注意的问题
1、粗线条地收集材料和进行审查。在实践操作中,由于对立案审查规定了具体期限,因此对一些复杂、牵涉面较广的案件,特别是涉及行为地、人员分散、涉及面广的案件,侦查人员便无暇深入、细致地调查、分析,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往往材料不到位。
2、在确认是否有犯罪事实和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过程中受“不破不立”思想的支配,在主观上将立案标准与定罪量刑标准相混淆。
3、对立案调查程序认识有偏差。在调查核实中往往先入为主,仅是根据控告、举报、报案等材料反映的内容进行调查,未对材料所涉及的其他可能构成犯罪的事实作调查,单方面的收集证明有犯罪事实或无犯罪事实的材料,将造成材料的偏向性,不能客观、全面地作立案判断。
综上所述可得知,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如果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若您还有什么问题不清楚,可咨询北京圣运律师网在线律师。
●拆迁纠纷不立案怎么办理
●拆迁纠纷不立案怎么办呢
●拆迁不合理打官司能赢吗
●拆迁官司不予立案
●拆迁不合理可以起诉吗
●拆迁不同意怎么起诉
●拆迁不服怎么办
●拆迁纠纷不立案怎么办呢
●拆迁不公怎么办
●拆迁不合理该怎么办
●房屋拆迁补偿原则?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以及纠纷处理: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征地补偿纠纷的案由,起诉村委会征地补偿案例: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征地补偿款纠纷属于几级案由,征地补偿纠纷案由属于几级案由?: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重庆市专注土地征收方面的律师,重庆土地征收纠纷律师怎么收费: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济南中院开完庭,打着村委会村民自治幌子以租代征不合法,村民纠纷怎么解决: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实用情事变更案例 ,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拆迁补偿权益纠纷?所有权争议的房屋,拆迁补偿款如何发放: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河南某公司施工合同纠纷:劳动关系确认案,河南省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五):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段泊岚法庭第二次开庭,段泊岚法庭开庭,被告擅自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但拒绝退还任何租赁费,原告无奈之下,起诉至法院解决!: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适法观点选编(第06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上海市某加工场诉上海市某村民委员会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上海农村宅基地买卖纠纷案例: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房屋拆迁协议纠纷怎么举证,房屋拆迁合同纠纷怎么举证: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最高院民一庭房产纠纷指导案例选,最高院民一庭 :关于房地产纠纷案件意见汇总(2018最新整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1100万小产权房搬迁补偿纠纷|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小产权拆迁纠纷怎么判决: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当前农村土地纠纷的类型,农村土地纠纷的种类: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案件?房屋拆迁补偿纠纷: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人身损害赔偿属于什么纠纷: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房产纠纷第72讲:自己的房屋给别人建了楼梯使用,能起诉拆除吗?,故意拆除他人房屋: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河南张先生土地被占案胜诉:京康律师助村民讨回公道,张洁律师——7月18日上午10点30分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开庭: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范美华律师
来源:临律-拆迁纠纷不立案怎么办,
电话:400-1598098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