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应该怎样分配,我认为失地农民的界定不应以暂时是否承包到土地为界定条件,新增人口也应界定为失地农民。被征用土地的集体的所有成员都应界定为失地农民,不管他们是否承包到土地。1、户口迁出和死亡人口不应全额补偿,应按一定比例的
我认为失地农民的界定不应以暂时是否承包到土地为界定条件,新增人口也应界定为失地农民。被征用土地的集体的所有成员都应界定为失地农民,不管他们是否承包到土地。
1、户口迁出和死亡人口不应全额补偿,应按一定比例的补偿。
2、土地征用前的新增人口虽未取得土地,但也应得到一定比例的补偿(补偿份额应远大于户口迁出和死亡人口的补偿)。
理由:
土地归集体所有,土地承包人与集体签订的是30年的承包合同,而不是永久使用权,承包合同至2026年就终止了,所以,户口迁出和死亡人口的在该集体的权利至2026年也就终止了,对其补偿也应补偿至2026年为止,不应全额补偿。
如果对其全额补偿,那不就是把30年承包合同无限期延长了吗?新增人口,虽然暂时没有取得土地,但2026年后即有取得土地的权力,应按比例分配到2026年的补偿。
如不对其补偿,那不就是剥夺了他们2026年后取得土地的权力了吗?30年承包合同,赋予人们的是期权,随着时间的推移,户口迁出和死亡人口到一定时期将失去重新分配土地的权力,而新增人口将行使重新分配土地的权力。
户口迁出和死亡人口的权力是有期限的,新增人口也只是暂时不能行使取得土地的权力。土地的征用也不是只征用到2026年,而是永久的被征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分析: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这样分配: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3、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法律分析:1、2005年以后新增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比例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标准分配,2004年以前的土地补偿费,没有分配的,仍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使用,原则上不得用于个人分配。 2、并特别强调,征地补偿费应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需要,严格按照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予以规范,留归被征地农民部分的土地补偿款归农民个人所有;留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款属农民集体资产,应当用于发展生产、增加积累等,不得用于发放干部报酬、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安置补助费归失地农民所有,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土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预算方案要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批准,事后要将土地补偿费的实际开支、管理情况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报告。 4、目前全国已有16个省(区、市)制定了土地补偿费分配管理办法,对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标准、使用范围、核算办法、审批程序作了相应规定,土地补偿费一般按不低于70%至80%的比例分配给农户,剩余部分留归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管理,用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如集体统一修建集市门面、标准厂房招租等物业经济)或村级公益事业。下一步,农业部将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的监督管理,保障农民经济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的有关规定2020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应该怎样分配给村民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应当如何分配
●农村集体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
●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的有关规定2020
●农村集体征地补偿款应该怎样分配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应该怎样分配给村民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应该怎样分配呢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条例
●个人可以将征地补偿费做收入吗,个人征地补偿款是单位收入还是个人收入: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杭州市余杭区企业拆迁补偿费用的标准规定,杭州市余杭区企业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在线咨询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怎么算,征地补偿费用怎么算拆迁补偿金及怎么计算
●拆迁补偿费用标准?拆迁补偿比例怎么计算: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征地补偿费用是否应该包含我们的就业赔偿?,我国的征地补偿有就业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乡镇可否截留征地补偿费,乡镇能否截留征地补偿费: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征地拆迁政策?农村征地补偿款或拆迁补偿费有哪些: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房屋拆迁补助费标准?房屋拆迁补偿费应该归谁所有,拆迁补偿费有哪些: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土地使用权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费有哪些,拆迁补偿费应该归谁所有: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郑州土地征收补偿费标准?郑州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占用补偿明细参考: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拆迁补偿款收税吗?拆迁补偿费要交税吗: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开发补偿费?土地开发补偿款包括哪些: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土地征地补偿的具体如何分配,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费如何分配: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郑州土地征收补偿费标准?郑州占用征收补偿明细参考,有多少钱: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征用土地补偿问题?征用土地的补偿费包括哪些: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征收土地补偿费怎样分配,: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拆迁补偿费怎么入账?收取拆迁补偿费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土地补偿款怎么分配?,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费如何分配: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宅基地补偿款归谁法律依据?宅基地补偿费怎么算: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黄旭晖律师
来源:临律-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应该怎样分配,
电话:400-1598098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