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先生等人诉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撤销不动产登记一案开庭公告时间:2021年8月18日09:30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原告:
时间:2021年8月18日09:30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
原告:高先生等人
被告: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办案事由:撤销不动产登记
办案律师:李鹏霞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电话:400-1598098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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