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庭律师:刘超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李先生诉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返还土地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2018年11月19日9:30
地点: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原告:李先生
被告: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案由:返还土地
电话:400-1598098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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