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住改商拆迁补偿规定2025,住改商拆迁补偿法律法规,住改商拆迁补偿涉及多个方面,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具体的补偿标准会根据当地政策和市场情况有所调整。以下是
住改商拆迁补偿涉及多个方面,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具体的补偿标准会根据当地政策和市场情况有所调整。以下是针对住改商拆迁补偿的详细解答: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应得到补偿。这通常基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来确定。
评估机构: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以确保评估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异议处理: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评估或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具体流程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费用应得到补偿。
补偿标准:具体的补偿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但通常会包括搬迁费用、临时居住费用等。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对于住改商的房屋,因征收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也应得到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补偿计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可能包括实际经营损失和预期经营损失,具体计算方式会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政策确定。
其他可能的补偿和奖励:
除了上述基本补偿外,根据当地政策和具体情况,还可能存在其他形式的补偿和奖励,如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指出,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特别考虑因素:
如果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他们应当优先得到住房保障。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住改商拆迁补偿标准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在面临拆迁时,建议被征收人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标准,并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法律分析:一、大多数地方按照住宅房屋与非住宅房屋的加权平均值确定
二、规定住改商可以享受商业用房补偿政策
三、参照商业用房估价,并且根据是否沿街标准有所不同
四、一定时间之后的住改商完全按照住宅性质进行补偿
五、采用混合标准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法律分析:房屋的征收补偿标准应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1、房子的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指的是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子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子类似的市场价格,然后请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其确定评估,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2、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3、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大多数地方按照住宅房屋与非住宅房屋的加权平均值确定。
2、规定住改商可以享受商业用房补偿政策规定,在拆迁公告公布前近二年以上在经营的,能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纳税发票等有效证件,并能按时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可以享受商业用房补偿政策。也有地方表述为按照房屋的实际用途补偿。
3、参照商业用房估价,并且根据是否沿街标准有所不同,参照商业用房估价的前提一般相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持续经营、持续纳税一定时间。对沿街的住改商房屋,其估价是根据营业年限取其营业用房性质和住宅用房性质权重的拆迁评估价格之和作为实际营业部分的拆迁补偿价格。
一、什么是征地补偿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二、征地补偿的补偿范围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法律分析:商改住是一个法律名词,是指用地单位为了规避风险,将依法批准的商业建设用地改作居住土地使用,并最终以商务公寓或酒店式公寓的形式推出。一些区域不适合商,适合住,将商业房改为住宅,即“商改住”后的售价高于早先商业用途的价格。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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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2020年长沙住改商政策,长沙房屋改造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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