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屋安置补偿方式2025,拆迁房安置补偿方式是什么 拆迁须知,您家的房子被拆迁了吗?您了解拆迁房安置补偿方式吗?拆迁房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下面我为大家分享拆迁房安置补偿方式。 拆迁房是指政府进
您家的房子被拆迁了吗?您了解拆迁房安置补偿方式吗?拆迁房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下面我为大家分享拆迁房安置补偿方式。
拆迁房是指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下面我为大家分享拆迁房安置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管理
城市房屋拆迁实行拆迁许可证制度。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在取得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取得拆迁人资格。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自房屋拆迁许可证发放之日起五日内,有义务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拆迁人有义务将公告内容告知被拆迁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还要共同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的义务。
拆迁补偿方式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
(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3)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3、拆迁房屋其他补偿项目:
律师应了解并告知当事人,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非居住房屋的补偿
1、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的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3、其他补偿: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下列费用:
(1)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3)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4、其他非居住房屋、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当地有关地上附着物标准执行。
以上是拆迁房安置补偿方式。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新成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痉梢谰荨俊睹穹ǖ洹返诙偎氖酰斯怖娴男枰?,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安置房如果被征收或者被拆迁的,补偿款应该交给该被拆安置房的实际所有权人,同时需要注意一定要签订相关明确的补偿安置协议;一般政府或拆迁单位会提前公布对所拆迁的安置房区域公告,并征求所在区域人民群众的意见,征求意见的公告不小于30天。
一、房屋拆迁是按什么价格
(一)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房屋拆迁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在城乡接合部和城中村,原则上不再单独安排宅基地建房,主要采取货币或实物补偿的方式,由被拆迁农户自行选购房屋或政府提供的安置房。被拆迁农户所得的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等补偿总和,应能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
(二)在征地批后实施时,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安置费用;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要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防止和及时纠正截留、挪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的问题。
(三)为防止拖欠征地补偿款,确保补偿费用及时足额到位,各地应探索和完善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在市县组织用地报批时,根据征地规模与补偿标准,测算征地补偿费用,由申请用地单位提前缴纳预存征地补偿款;对于城市建设用地和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由当地政府预存征地补偿款。用地经依法批准后,根据批准情况对预存的征地补偿款及时核算,多退少补。
(四)在今后的征地过程中,要全面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此举是完善征地补偿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维护农民权益的必然要求,各类建设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都必须严格执行。对于新上建设项目,在用地预审时就要严格把关,确保项目按照公布实施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核算征地补偿费用,足额列入概算。
其实,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时为了加快拆迁的速度,青岛农村拆迁补偿标准中除了对提供拆迁补偿外,还会采取速迁奖励的办法来鼓励积极配合拆迁的行为,具体的金额由当事方共同商议确定,当被拆迁的农户办法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找到最切合实际情况的一种才好。
二、拆迁安置房的房屋拆迁后的政策
拆迁安置房的房屋拆迁后的政策主要分两个部分来讲:
(一)如果是第一次房屋拆迁后自己获得的安置房,现在又面临拆迁,可按正常的房屋拆迁补偿。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安置补助费。征收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二)如果自己不是安置人员去购买的安置房,并已经居住,现在面临拆迁,根据合同约定,拆迁补偿款由原房主所得,购买人再向原房主索赔。
实践当中,安置房买卖问题比较复杂,会涉及到房屋过户交易等纠纷,如果遇到安置房购买,需谨慎签订合同或合同内提前约定拆迁补偿款的归属,避免后期不必要的麻烦。
三、拆迁补偿款怎么发放
被拆迁人在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就应将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作明确约定,届时拆迁人应当在该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将拆迁补偿款存入指定银行,并将银行开具的补偿款存款单据交付给被拆迁人。农村土地征收启动到发放补偿款的全流程:征地告知书-征地公告-补偿登记-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安置方案-听证-审批通过补偿安置方案-支付补偿款。城市房屋拆迁启动到发放补偿款的全流程:征收调查登记-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公布)-房屋征收公告--签订补偿协议-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支付-搬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房屋征收而搬迁,临时配置的补偿
(3)因房屋征收而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给被征收人补助和奖励。目前,城市住宅征收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者越来越多,国务院590号命令征收补偿必须按照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评价。这样,补偿金基本上可以购买商品,也就是补助住宅的结构,补助差额和新旧差额,还有三个优点。一是货币补偿后,可以自由选择商品,在很多地区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新住所。第二,没有必要等安置房建成后再拥有自己的房子。另外,图纸上的房子和实物房有差异,设置时发现不满就晚了。三是目前各地新建商社空关房多,货币补偿购买商社可消化积压房屋,避免重建安置房。过去,大多数城市拆迁家庭也不得不选择安置房屋。当时,拆迁评估受到政府行政干预的影响。国家没有明确的政策根据类似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的评估,拆迁房屋的评估非常低。相应的安置房屋价格也低于政府干预的商品房价格。如果你用货币补偿购买商品房,你肯定会遭受损失。开发商在拆迁地块拿土地就把价格压得很低,当然到安置房屋时政府也会压低开发商安置房价格,防止开发商暴利,因此造成了拆迁房低补偿,安置房低价格。对于开发人员来说,更好的事情不需要拿出更多的货币就得到了土地安置房是几年后的事,画了几张安置房的图纸,被拆除的房子被拆除的房子被拆除,房子不建几层就可以出售收据。这是那个时期内的拆迁政策和住宅销售政策,有些地方在这个政策下产生了大的拆迁建设。新的征收政策完全改变了过去政府成为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局面,城市房屋的拆除也走上了正确的轨道,依法拆除,表现出公平公正的政府形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分析:拆迁房安置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补偿标准要由地区做出评估后进行确定并公布。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t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t第二十七条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t第二十七条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t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t第三十一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t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t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防灾减灾、文物?;?、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拆迁房屋安置补偿方式有哪些
●拆迁房屋安置补偿方式有几种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
●拆迁房屋安置补偿方式是什么
●拆迁房如何安置
●拆迁安置补偿办法
●房屋拆迁时的补偿安置补助是如何确定的
●房屋拆迁安置比例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明细表
●拆迁安置补偿索赔技巧和赔偿计算标准
●拆迁安置房补偿政策
●拆迁安置房补偿政策
●拆迁房屋安置房标准
●拆迁安置房百科
●拆迁安置房的相关规定
●拆迁安置房拆迁怎么赔
●拆迁房安置流程
●拆迁安置房新政策
●拆迁安置房怎么处理
●拆迁安置房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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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顾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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