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价住房的申请需要走哪些程序?,律师分析:(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
律师分析: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三)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 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 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 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诉。
【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三)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 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 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 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诉。
法律分析: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三)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 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 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 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诉。
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三)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 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 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 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诉。
法律分析:(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三)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 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 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 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诉。
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三)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 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 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 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诉。
●廉价住房的申请需要走哪些程序呢
●廉价住房的申请需要走哪些程序和流程
●廉价房的申请条件
●廉价住房的申请需要走哪些程序才能通过
●廉价房2021年的申请标准
●廉价住房是什么
●廉价租房申请条件
●廉价住房的申请需要走哪些程序和流程
●廉价住房制度
●怎么申请廉价房是什么意思啊
内容审核:赵明媛律师
来源:头条-廉价住房的申请需要走哪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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