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拆迁房买卖,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整理苏州拆迁房买卖的相关法律知识,猜您可能还想了解关于●苏州拆迁房买卖合同无效案例●苏州拆迁房买卖最新政策●苏州拆迁房买卖最简单三个步骤。
一、苏州买拆迁安置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购买拆迁安置房,手续与普通商品房是一样的。但是如果你想购买拆迁安置房,较好等卖主有了房产证后再进行交易。
购房者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要对转让方(个人)有一定的了解,安置期房交易时,需要注意该安置房是否享受政府有关补贴以及相关的限制,还是纯属市场行为,必须调查清楚。其次,要查看卖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在转让时,要求对方把安置房及该房的产权证明单证件给你。
同时,在交易时与卖方签订拆迁安置房购买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双方办理产权过户的时间、违约责任的处理办法等等,以便对方违约时可退房,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苏州拆迁安置房购买合同范本怎么写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拆迁安置房屋座落在,安置房屋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装修情况:
第二条:本协议中所述房屋为甲方拆迁安置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财产。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条:上述房产的交易房屋面积和价格:
买卖房屋面积为平方米,按元/每平方米计价,共计人民币元整(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但由于房产证尚在办理中,如实际安置房屋不足或超过平方米,按实际面积元/平方米计算总房款,多还少补。
第四条:付款时间与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付款人民币元整交付甲方,其中定金元整在年月日已支付,余款元整在签订协议六年内支付,即余额必须在2017年月日前付清。甲方的银行帐户:开户行:户名:账号:乙方可现金支付给甲方也可将购房款存入甲方上述的帐户。
第五条:房屋交付
房屋竣工后三日内甲方将约定买卖的房屋及其附带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由乙方所有。
第六条:关于产权登记及过户的约定:
对本房屋以后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以下约定进行。
第七条:本协议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定本协议,签定本协议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通过法律方式解决纠纷。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由甲方,乙方共同协商解决,与本协议同具法律效力。
三、苏州拆迁安置房能买吗
目前苏州的银行绝大部分不接受动迁安置房的贷款的,因为其中产权问题比较复杂。
个人建议对动迁安置房的购买持极度谨慎态度。你看到房产证上的名字并不代表该房产就只属于他们的,你需要去房管局调档查询的。查了你就发现你要顺利过户到你名下是件很困难的事情了。
举个例子,我有一个客户A,他是马浜的房子,房产证上的名字只有A和B(B系A妻子),但经过房管局调档查询,该房产的实际所有者包括A,B,C(A的父亲),D(A的母亲),E(A的小孩),但C,D已死亡,且C,D又另有子女F,G;E未成年。这样的情况下,实际房产所有者为A,B,E,F夫妇,G夫妇。但是在现实中A一直认为既然房产证上的名字只有A和B,房产就是只属于他的,这样产权纠纷就产生了。然后如果你当时和A签订了买卖合同,那么受损失的必然是你。
目前苏州的银行绝大部分不接受动迁安置房的贷款的,因为其中产权问题比较复杂。
个人建议对动迁安置房的购买持极度谨慎态度。你看到房产证上的名字并不代表该房产就只属于他们的,你需要去房管局调档查询的。查了你就发现你要顺利过户到你名下是件很困难的事情了。
举个例子,我有一个客户
A,他是马浜的房子,房产证上的名字只有A和B(B系A妻子),但经过房管局调档查询,该房产的实际所有者包括
A,
B,C(A的父亲),D(A的母亲),E(A的小孩),但
C,D已死亡,且
C,D又另有子女
F,G;E未成年。这样的情况下,实际房产所有者为
A,
B,
E,F夫妇,G夫妇。但是在现实中A一直认为既然房产证上的名字只有A和
B,房产就是只属于他的,这样产权纠纷就产生了。然后如果你当时和A签订了买卖合同,那么受损失的必然是你。
通过学校了为大家带来的这篇文章,我们了解清楚了苏州买拆迁安置房注意事项有哪些。在购买房屋的时候,我们应该注意清楚房屋的相应价值以及双方办理产权过户的约定,以上就是为大家总结,非常感谢您的阅读。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8)测量分户平面。
一、安置房过户费用
1、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4、核档费:50元/宗。
5、契税:税率为3%,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个人购买的自用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2以上、交易价格4290元/平方米)契税税率减半,按1.5%征收;拆迁居民因
6、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买方承担。
7、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8、营业税及附加: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
9、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10、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
①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
②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
二、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1、产权的区别: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
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当然,目前安置房交易并没有要求这样,但法律规定是要缴纳的,所以,一但政府出台政策,那就很可能要交。
2、质量的区别: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筑商往往能偷工减料就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加上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或者甚至沆瀣一气,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质量不如商品房。
3、土地来源的区别: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是有区别的。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所以要看开发商是否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
4、交易限制的区别: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的约束。
5、交易时间的限制: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你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
6、享受权利的区别:商品房的买受人一般享有该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买受人可以将此房屋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赠与以及继承,甚至可以依法出典。而安置房却没有这全部的所有权。
拆迁房不一定能卖。如果拆迁房已经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一般情况下可以将该房屋进行买卖;如果拆迁房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按照规定此房屋不得进行转让。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拆迁房可以买卖交易。拆迁安置房可以办理过户。个人拆迁安置房转移过户程序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拆迁补偿房是可以买卖的,不过还要区分情况,更要看到房子的风险。
虽然市场上大多数拆迁安置房都可以取得产权证,买房者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不能仅看到其低廉价格,更应当看到其特殊的风险。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房不同,它的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政府政策的约束。
一般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有的土地性质却是集体土地,或者政策规定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通常为五年)不能上市交易,即便在一定期限之后可以有条件地准许上市交易,但一般还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和享受优惠的有关税费后才能进入市场。
一、什么是安置房?
城中村改造是城市建设规划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城中村改造房是用于安置村民(居民)的住宅建设,所用土地一般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因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楼盘开发成本,销售价格较低。城中村的土地,除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村民生产、生活使用外,有一部分被进行房地产开发,开发出的房屋可进入市场销售。城中村改造的房屋在交纳土地出让金,具备合法手续能够上市的情况下,与普通的商品房是没有实质区别的。任何性质的房屋要上市销售都必须五证齐全,城中村也不例外,如要上市对外销售,必须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五证不全将无法办理网签备案和房产证,您的合法权益也将很难得到保障,承担的风险较大,建议您谨慎购买。
1、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2、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二、动迁房私下买卖有效吗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动迁房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
其实,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但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所以动迁房私下买卖是有效的。
随着苏州工业园区经济的快速发展,拆迁工作力度的加大,政府在园区建造了相当数量的拆迁安置房。在近两年苏州商品房价格节节攀升的带动下,在园区的大量拆迁安置房也开始流入二手市场。这些产权手续不齐全,买卖程序不正规的二手房源,成为房地产市场上引发矛盾和纠纷的新因素。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自4月至8月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400多件,其中因拆迁安置房买卖引起的纠纷达40多件,占受理民事案件总数的10%。
园区拆迁安置房买卖纠纷发生的原因很复杂,主要有以下几类:
拆迁安置房大量涌入园区房屋买卖市场,对园区二手房源形成冲击。由于拆迁安置房价格较低,与园区开发的商品房有较大的价格优势,形成了园区房屋买卖的另一种竞争。众多的房源使买房者难以辨认,一些两证手续不全,产权不明,甚至虚假房源信息成为房屋买卖纠纷隐患。
拆迁安置房往往通过一些资质较差的房屋中介公司推向市场,造成买卖纠纷的发生。有的被拆迁户通过报纸、网络以个人名义对外买卖拆迁安置房,许多购房者为了省去房屋买卖中介费用,常常冒险进行此类房屋买卖,在没有相关房产中介机构的参与下,发生纠纷的可能性进一步加大。
随着园区房价的节节攀升,拆迁安置房的价值也水涨船高,房屋买卖从双方达成意向、签订合同、交付房屋到合同履行完毕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产权、两证不全的房屋买卖需要的时间可能更长。而这段时间内房屋的价格也涨了几成,甚至翻番。在巨大的利益驱使下,卖房者违约,一房多卖,甚至卖而不给,买房者既付出了精力,花费了金钱,最终也得不到房屋,无奈只能诉诸于法院。
目前,园区法院受理拆迁安置房买卖纠纷案件的特点渐渐明朗。一是部分转让人不同意按合同履行合同。二是不讲诚信,任意毁约引起纠纷。三是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
办案法官结合实际,对于预防拆迁安置房买卖纠纷,提出这样的建议:规范拆迁安置协议。拆迁时对于被安置人应当在协议书上明确,在产权登记时对于共有人应当一并登记在产权证上。以便买受人在买房时能及时发现拆迁安置协议或产权证上是否有其他共有人存在,也可要求其他共有人一并作为出让人在合同上签字,以避免出让人有借口毁约,减少不必要的纠纷。明确房屋所有人。对于共有财产在处分时法律有明确规定,一方不得擅自代表对方作出处分。对于共有人之一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除非其他共有人事后追认或擅自处分人事后取得该财产的全部所有权,否则该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买受人在订立买卖合同时一定要搞清房屋的实际所有人,并要求有其他共有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或出具同意出让房屋的书面证据。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确认合同效力。法院在处理该类案件时,对于合同的效力只能按照法律的规定认定。对于有效合同,坚决维护其效力;对于无效合同,根据法律规定让过错方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对于买受人的损失予以一定程度的弥补。而对于买受人善意、有偿并已取得该财产所有权的,则依法保护善意买受人的利益,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人进行赔偿。但对此类买受人的保护,必须是实际已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即已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
拆迁房屋可购买,拆迁安置房屋可转让。拆迁房转让需要的材料如下: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转让转让申请书;
7、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
8、测量分户平面图;
9、被拆迁人死亡的,应当提供死亡证明、代理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和私章;填写的相关表格应按要求签字盖章。
拆迁回迁房如何买卖具体:
1.如果回迁房办理了房产证就可以买卖,但是没有房产证的回迁房还是不要买的好。有些回迁房在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时候,用回迁手续更名的方式卖房,这种情况是绝不能买的;还有,买回迁房的时候一定要进行真实姓名的核查,查看回迁协议和身份证明等。
2.许多回迁房的业主都先收取一定金额的订金,甚至是80%-90%的楼款,作为购买该套房子的保证,余数则在过户交易后再付清,这对购买者来说具有一定的风险。部分的回迁房存在尚未有房产证的问题,当取得真正的房产证时,可能在面积上与当初的协议面积有差异而导致要补钱,这些因素都导致在同一楼盘中的回迁房要比商品房便宜。
3.在买房回归房的过程中要如何合理规避这类风险。首先是购房合同的签订,在签订回迁房买卖合同前要查看房屋是否已经取得产权证,在签订时要约定好房产过户的时间和交房的时间,较好要出卖人配偶也在合同上面签字。对于回迁房买卖合同,需要尤其注意以下几点,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房屋税费缴纳要按时。
回迁房要出售怎样办理手续
购买回迁房与购买商品房的手续是一样的。凭拆迁证明和身份证签订购房合同并结算房款.按合同规定交房款并取回发票.凭拆迁证和购房合同等到房产交易核心大厅办理房产证手续.视房屋面积大小减免部分或全部契税.凭房产证和契证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证手续。
回迁房可以买卖吗?回迁房买卖本身就存在一定风险的,因为部分的回迁房存在着尚未取得房产证的问题,回迁民手中只有开发商的回迁协议,而仅有回迁证是不能贷款的,也不能办理回迁房过户。如果回迁房,跟商品房都办理房产证了,那交易都一样。如果没出房产证的,回迁民手持的是合同,就有一定的风险。
新建商品房只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即可进行正常的产权交易。而回迁房如果在拆迁安置过程中,拆迁户采取了回迁的方式,那么其所得补偿已从货币变为房产,其回迁房是可作为商品房上市交易的。上述文章讲的就是关于回迁房可否买卖和回迁房出售要办理怎样的手续的内容,希望能给有需要的人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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