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司法所管吗,不是的,由各地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规范程序等各方面,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妥善处理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由村委会办公室、医疗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及其他经依法批
不是的,由各地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规范程序等各方面,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妥善处理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由村委会办公室、医疗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确认到每个权利主体。凡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应申请确权登记。1.运用土地确权原则和方法,确定实践中具体土地权利的类型、性质、主体、客体,以及权利内容等。2.掌握土地权属争议的类型、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处理方式、处理机关、处理程序;运用有关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规定,对具体争议案件提出处理方式和程序。3.运用土地确权和争议调处法律、政策,针对具体争议案例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各地要从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规范程序等各方面,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妥善处理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确权,指的是确认权利,就是你现在的权利状态。现在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指的是对农村集体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的确认工作。确权的目的是明晰产权,防止因为登记制度的不完善导致的土地权属纠纷。下一步的方向可能是推广农村集体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确权只是一个手段,是对现在拥有的各项权利的确认。现有政策已经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和流转。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不是的,可以是人民政府调解的。由各地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规范程序等各方面,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妥善处理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由村委会办公室、医疗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确认到每个权利主体。凡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应申请确权登记。
土地纠纷案有年限吗
土地纠纷的类型有很多,需要看属于那一类的土地纠纷,一半涉及不动产类型的案件的诉讼时效是20年,但如果是涉及其他的的,有些是不适用诉讼时效,有些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
土地纠纷信访管用吗
土地使用权产生的纠纷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如果通过诉讼等的法律途径解决不了的,可以走信访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一)对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二)对依照法定职责属于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情况重大、紧急的,应当及时提出建议,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决定。(三)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要定期向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通报转送情况,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要定期向上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报告转送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四)对转送信访事项中的重要情况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可以直接交由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办理,要求其在指定办理期限内反馈结果,提交办结报告。按照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有关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并按要求通报信访工作机构。
民政管土地纠纷吗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纠纷可以由土地管理部门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所以民政部门是不管土地纠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检察院受理土地纠纷吗
满足条件就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土地纠纷派出所能管吗
不可以的。派出所可以调解民事纠纷,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该内容由 张心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司法所一般不管理土地纠纷,由人民政府、仲裁机构、辖区法院管理。土地纠纷可以通过协商处理,或者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辖区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当事人因产品质量发生民事诉讼时应该怎么处理
当事人因产品质量发生民事诉讼时应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当事人各方的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各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专利侵权案件的维权步骤
(一)侵犯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二)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三)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专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实际处理能力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四)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农村宅基地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解决农村宅基地纠纷的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因农村宅基地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土地纠纷归司法所管吗
●土地纠纷找司法所
●土地纠纷找司法部门可以调解吗
●土地纠纷司法所可以调解吗
●土地司法局管土地纠纷吗
●土地纠纷司法程序怎么走
●司法土地纠纷调解案例
●土地纠纷找司法所
●司法局土地纠纷案例
●土地纠纷司法所调解不和怎么办
●解决由于征地补偿款的分发而引起的农民和村委会之间的纠纷,如何解决农村征地补偿分配纠纷问题: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天津口碑好的土地征收赔偿律师服务,天津土地征收纠纷律师收费最新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纠纷中哪些情况可以寻求民事赔偿?,发生土地纠纷如何进行赔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现状调查认定错误该怎么办,土地纠纷处理的原则,土地争议调查处理办法: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招投标合同纠纷如何使用法律手段有效解决?,如何处理招投标合同纠纷,需要采取哪些法律措施?: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伊犁办理土地案件 土地是农民的命脉,应公正处理,我国土地纠纷案例的处理原则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江苏有名的土地征收维权律师价格,南京土地征收纠纷律师费用怎么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集体土地纠纷怎么起诉,集体土地纠纷怎么处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遗嘱存在无效风险,道华律师起草遗产协议配合诉讼分割千万遗产,遗嘱继承纠纷律师咨询: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冯律师团队处理厂房违建纠纷,已经依法介入!,违建起诉: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纠纷应该找谁举报,土地纠纷找哪个部门: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属于什么案由?土地承包的经营权纠纷如何处理: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怎么解决农村征用土地补偿款的分配纠纷?,如何解决农村征地补偿分配纠纷问题: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浙江好的土地征收律师费,征地纠纷律师怎么收费: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使用权侵权纠纷?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怎么办: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管辖?土地承包的经营权纠纷的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拆迁房屋评估中如何处理争议和纠纷?,房屋拆迁评估不合理怎么办: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和转让的区别?土地承包的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应该如何处理: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拆迁补偿纠纷是专属管辖吗,物业合同纠纷管辖和专属管辖有哪些:今日拆迁补偿在线咨询
●拆迁安置属于民事纠纷吗,拆迁纠纷归属民法吗:今日拆迁补偿在线咨询
内容审核:苗佳律师
来源:临律-土地纠纷司法所管吗,
电话:400-1598098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