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开垦管理了40多年的土地,突然出现了一个人说是他的土地,怎么办?,发生土地纠纷之后当事人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政府提出申诉;对政府的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所有
发生土地纠纷之后当事人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政府提出申诉;对政府的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一场土地纠纷,开垦管理了40多年的土地,突然冒出一个人说是他的土地,怎么办?
对于侵占土地的行为,一般应找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您好,农村土地纠纷,两家人按原来的土地面积给对方一半,现在对方硬说我这边的土地是他的,
法律分析:因土地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后由他人代耕承包地的农户,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和第二十七条规定,对家庭成员整体移居外地或无力耕种,将承包地交由其他已分户子女或家庭成员以外的其他农户代耕的承包地,应以原承包农户为主体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土地权属有争议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你好,农村土地,土地合同证上的土地位置不见了,然后换到另一个位置,怎么办?
解决土地置换合同纠纷的方式有: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您好,农村土地、土地合同证上的土地位置不见了,然后换到另一个位置,怎么办
解决土地置换合同纠纷的方式有: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土地确实是一个问题,土地征收问题,土地问题的真正问题
土地征收纠纷的解决方式有:(一)请求由当地县级以上政府进行第一步协调;(二)协调双方未达成合意,则进一步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三)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村予以公告。《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第十三条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土地纠纷20年后一般认定为过期,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超过20年的权利受损,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民法典》第188条,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根据申请决定延长。对于仲裁时效,如果法律有规定,则依照规定执行;如果没有规定,则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法律分析
土地纠纷20年后一般认定为过期,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九十八条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拓展延伸
土地纠纷解决方法的历史演变
土地纠纷解决方法的历史演变是一个涉及法律、社会和经济等多个领域的复杂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土地纠纷的解决方法也在不断演变和改进。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土地纠纷的解决方式经历了从传统的诉讼模式到更多的调解、仲裁和协商等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的转变。这种转变的主要原因是传统诉讼模式存在诸多弊端,如费时费力、成本高昂、关系损害等。因此,各国政府和法律机构积极推动引入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以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和公正性。这些机制包括调解、仲裁、协商等,通过第三方的介入和专业的技巧来促使当事人达成互利的解决方案。随着技术的发展,线上争议解决平台也逐渐兴起,为土地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更多便利和选择。总的来说,土地纠纷解决方法的历史演变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和公正性。
结语
土地纠纷解决方法的历史演变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和公正性。传统的诉讼模式存在诸多弊端,因此各国政府和法律机构积极推动引入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如调解、仲裁和协商等。这些机制通过第三方的介入和专业的技巧,促使当事人达成互利的解决方案。随着技术的发展,线上争议解决平台也为土地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更多便利和选择。在这个演变的过程中,我们不仅提高了解决效率,也更好地保护了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第二十八条 举办乡镇企业,其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和节约使用土地,凡有荒地、劣地可以利用的,不得占用耕地、好地。
举办乡镇企业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用地批准手续和土地登记手续。
乡镇企业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连续闲置两年以上或者因停办闲置一年以上的,应当由原土地所有者收回该土地使用权,重新安排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四节 房屋租赁 第五十六条 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对于侵占土地的行为,一般应找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土地纠纷,开垦管理了40多年的土地,突然出现了一个人说是他的土地,怎么办?
发生土地纠纷之后当事人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政府提出申诉;对政府的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您好,农村土地纠纷,两家人按原来的土地面积给对方一半,现在对方硬说我这边的土地是他的,
因土地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后由他人代耕承包地的农户,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和第二十七条规定,对家庭成员整体移居外地或无力耕种,将承包地交由其他已分户子女或家庭成员以外的其他农户代耕的承包地,应以原承包农户为主体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土地权属有争议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你好,农村土地,土地合同证上的土地位置不见了,然后换到另一个位置,怎么办?
解决土地置换合同纠纷的方式有: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您好,农村土地、土地合同证上的土地位置不见了,然后换到另一个位置,怎么办
解决土地置换合同纠纷的方式有: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土地确实是一个问题,土地征收问题,土地问题的真正问题
土地征收纠纷的解决方式有:(一)请求由当地县级以上政府进行第一步协调;(二)协调双方未达成合意,则进一步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三)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村予以公告。《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第十三条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h3>四、20年前土地纠纷的解决方法土地纠纷20年后一般认定为过期,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超过20年的权利受损,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民法典》第188条,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根据申请决定延长。对于仲裁时效,如果法律有规定,则依照规定执行;如果没有规定,则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法律分析
土地纠纷20年后一般认定为过期,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九十八条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拓展延伸
土地纠纷解决方法的历史演变
土地纠纷解决方法的历史演变是一个涉及法律、社会和经济等多个领域的复杂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土地纠纷的解决方法也在不断演变和改进。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土地纠纷的解决方式经历了从传统的诉讼模式到更多的调解、仲裁和协商等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的转变。这种转变的主要原因是传统诉讼模式存在诸多弊端,如费时费力、成本高昂、关系损害等。因此,各国政府和法律机构积极推动引入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以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和公正性。这些机制包括调解、仲裁、协商等,通过第三方的介入和专业的技巧来促使当事人达成互利的解决方案。随着技术的发展,线上争议解决平台也逐渐兴起,为土地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更多便利和选择。总的来说,土地纠纷解决方法的历史演变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和公正性。
结语
土地纠纷解决方法的历史演变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和公正性。传统的诉讼模式存在诸多弊端,因此各国政府和法律机构积极推动引入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如调解、仲裁和协商等。这些机制通过第三方的介入和专业的技巧,促使当事人达成互利的解决方案。随着技术的发展,线上争议解决平台也为土地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更多便利和选择。在这个演变的过程中,我们不仅提高了解决效率,也更好地保护了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第二十八条 举办乡镇企业,其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和节约使用土地,凡有荒地、劣地可以利用的,不得占用耕地、好地。
举办乡镇企业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用地批准手续和土地登记手续。
乡镇企业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连续闲置两年以上或者因停办闲置一年以上的,应当由原土地所有者收回该土地使用权,重新安排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四节 房屋租赁 第五十六条 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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