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委员职责有哪些,村民委员会委员的职责有:当好主任的参谋和助手,做好分管工作外,协助主任布置检查和总结工作,帮助和指导各工作委员会及村小组的工作;协助管理村民委员会的财产及资金的收入和支出,积极发展本村的服务等公共福利事业和负责各种
村民委员会委员的职责有:当好主任的参谋和助手,做好分管工作外,协助主任布置检查和总结工作,帮助和指导各工作委员会及村小组的工作;协助管理村民委员会的财产及资金的收入和支出,积极发展本村的服务等公共福利事业和负责各种资料、数据的积累和保管,及时填报各种统计报表。
村民委员会委员是委员中的基层职务,其工作内容有:
1、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2、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3、支持并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
4、尊重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
5、举办并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6、组织实施本村的建设规划;
7、协助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建议;
8、执行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村民委员会的职责主要为:
1、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2、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
3、管理本村集体财产;
4、保障村民、承包户、联户和合伙的合法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
5、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6、宣传宪法、法律和政策;
7、推动农村社区建设;
8、教育和引导村民团结互助等。
村委会对外租地要注意的特殊情况如下:
1、发包耕地的,只能向本村村民发包,不得向村外人员发包;
2、村委会欲将农村土地让给集体组织外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超过三分之二的村民认可,并且报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等上级部门批准,否则无权对外发包土地;
3、发包荒山等五荒地的,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向任何人发包,但需要提前经本村村民会议通过,并报乡镇政府批准。另外,本村村民享有优先承包权;
4、上述所有已经发包的土地,只能用于农业项目,不能做非农业建设。
村委会订立承包合同的法定程序如下:
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涉及土地的大量,统计承包方案的拟订一列的具体工作,都要由工作小组来负责完成;
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承包方案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并照顾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承包工作小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承包方案;
3、依法召集村民召开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对承包方案根据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承包方案经村民会议同意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公开实施承包方案,将承包方案中的内容落实;
5、签订承包合同。
综上所述,村委会可以出租土地。村民委员会是村集体的代表,可以依法发包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但同时要区分情况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法律分析:1、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传达、贯彻上级政府的有关指示和决定。
2、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它财产,拟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4、尊重集体经济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5、兴办和管理本村的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及其公共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文明建设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6、组织实施本村建设规划,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指导村民建设住宅。
7、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向上级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8、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
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各民族村民增进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h3>四、村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什么村民委员会的职责主要为:
1、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2、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
3、管理本村集体财产;
4、保障村民、承包户、联户和合伙的合法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
5、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6、宣传宪法、法律和政策;
7、推动农村社区建设;
8、教育和引导村民团结互助等。
村委会对外租地要注意的特殊情况如下:
1、发包耕地的,只能向本村村民发包,不得向村外人员发包;
2、村委会欲将农村土地让给集体组织外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超过三分之二的村民认可,并且报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等上级部门批准,否则无权对外发包土地;
3、发包荒山等五荒地的,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向任何人发包,但需要提前经本村村民会议通过,并报乡镇政府批准。另外,本村村民享有优先承包权;
4、上述所有已经发包的土地,只能用于农业项目,不能做非农业建设。
村委会订立承包合同的法定程序如下:
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涉及土地的大量,统计承包方案的拟订一列的具体工作,都要由工作小组来负责完成;
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承包方案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并照顾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承包工作小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承包方案;
3、依法召集村民召开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对承包方案根据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承包方案经村民会议同意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公开实施承包方案,将承包方案中的内容落实;
5、签订承包合同。
综上所述,村委会可以出租土地。村民委员会是村集体的代表,可以依法发包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但同时要区分情况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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