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个人侵占集体土地,应该怎么处理,侵占集体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处罚款、恢复原状等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一、村民霸占村民土地怎么办村民强占土地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可以向当地县级
侵占集体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处罚款、恢复原状等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一、村民霸占村民土地怎么办
村民强占土地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土地非法占用应承担哪些责任
超过批准的土地占用数量(少批多占),占用的土地多的那部分视为非法占用土地。未批先占,少批多占,以租代征等形式占地都属于非法占地。非法占用土地的法律责任是:
未经许可或批准欺骗的方式非法占领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行政机关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改变农业土地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建筑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定,没收非法占用的新建房屋和其他设施用地,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侵占农民土地怎么处理
未经同意占用他人土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6条的规定,即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该法第77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如果个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侵占集体土地,当事人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在未经批准时或骗取批准后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并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一、建筑面积超标怎样处罚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从国家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宅基地建房必须符合村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如果你建房时超出了宅基地规划的建筑面积,那么要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并且不能超过当地规定的建筑面积。
二、违建的处理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第八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三、征收方征收程序违法,可以提起诉讼吗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被征收人遇到违法征收土地的,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报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九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侵占集体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处罚款、恢复原状等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h3>四、个人侵占集体土地怎样处理如果个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侵占集体土地,当事人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在未经批准时或骗取批准后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并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一、建筑面积超标怎样处罚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从国家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宅基地建房必须符合村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如果你建房时超出了宅基地规划的建筑面积,那么要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并且不能超过当地规定的建筑面积。
二、违建的处理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第八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三、征收方征收程序违法,可以提起诉讼吗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被征收人遇到违法征收土地的,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报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九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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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王兰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群众个人侵占集体土地,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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