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时,如何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分析:农村征地时,被征收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的方式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
法律分析:农村征地时,被征收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的方式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农村征地时,被征收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的方式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国家征用土地赔偿标准是多少
国家征用土地赔偿标准如下: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4、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一、承包土地的流程如下:
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二、征用土地的注意事项如下:
1、完善土地征收制度;
2、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3、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
4、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
总而言之,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同时土地补偿费必须严格执行区片综合地价。
二、征地补偿的标准具体是如何去规定的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国有土地补偿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
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三、小区拆迁补偿标准
随着社会的进步以及城市不断更新与发展,一些在上世纪建成的小区由于环境、安全、质量等问题需要拆迁后重新规划建设,那么这些老旧小区在面临拆迁时的具体补偿标准从法律上来讲并没有一个具体统一的规定,但是这些小区所占用的土地基本上都是国有土地,对其补偿标准就应当严格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所规定的的补偿内容及方式对其进行补偿。具体包括如下内容:(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如果房子是营业性用房,还应当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但是,具体的安置补偿标准应当充分听取被征收人也就是小区业主的的意见后才能制定出最终的安置补偿方案,并且要遵循一个不降低被征收人生活水平的原则。所以,如果被征收人在知晓自己所在小区即将面临拆迁的时候,一定要及时和政府保持沟通,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使政府能够听取被征收人的意见,制定出更加合理的安置补偿方案,保证征地拆迁项目的顺利实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分析:农村征地时为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征地农民应当以正确的态度面对征地拆迁问题,注意了解征地流程、了解补偿项目,积极要求并监督是否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面对不法侵害,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农村征地时,如何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关于农村征地如何处理
●关于农村征地如何处理
●保证被征地农民
●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农村征地步骤
●农村征地过程中如何对失地农民合法权益进行保护
●农村征地时,如何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农村征地注意事项
●农村征地农民有哪些权利
●贫困户房屋遭强拆,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贫困户房屋遭强拆,应该采取什么举措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政府部门在哪些情形下可作出房屋拆迁决定??如何在拆迁中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个人房子被别人强拆怎么办,自己的房子被强拆怎么办?: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房屋被强拆如何收集证据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房屋被强拆如何写诉状:今日在线拆迁法律咨询
●自己的房屋被强拆了怎么办,合法房子被强拆了怎么办: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行政处罚记录所有警察都能查到吗,自己的行政处罚记录怎么查: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深圳市民应该查询到自己的社保电脑号,深圳社保卡号怎么查询: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18岁以上子女可自行决定户口迁移,满18周岁的子女有权决定自己的户口迁移??: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自己的房产被强拆了如何办,如果房屋被强拆怎么办: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遇到强拆如何应对才能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面对强拆最好的应对方式:今日在线拆迁法律咨询
●拆迁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最新如何通过拆迁维权获取最大利益:今日在线强拆评估法律咨询
●遭遇强拆,如何合理合法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遇强拆该怎么办:今日在线拆迁法律咨询
●安置房过户给子女可以选择哪些方式??拆迁不安置找谁才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今日在线补偿标准法律咨询
●我村集体不给外嫁女分红配股?外嫁女应该这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外嫁女能否享受村里分红?: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不能进行强制拆迁的情况有哪些?自己的房屋现在强拆怎么办: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政府可以实施强制拆迁吗?自己的房子强拆了如何办: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自己的身份证被别人拿去贷款怎么办?自己的宅基地盖房子算违建吗: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宅基地房子拆掉是否是自己的宅基地?宅基地房子倒塌好几年了使用权归谁: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没有地契被抢如何维权,没有地契,外人擅自破坏自己的土地怎么办?: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自己的宅基地盖房用申请吗?自己的宅基地被别人占用怎么办: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索建国律师
来源:头条-农村征地时,如何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电话:400-1598098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