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钟,让你明白违建的合法拆除程序,近年来随着我国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人在老家自建了房屋,但由于对建房程序不了解,多数是未经过任何审批或者超面积建造了房屋,这些房屋在法律上很可能被定义为违建。但是您知道即便是违建政府若要拆除也是要经过一系列
近年来随着我国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人在老家自建了房屋,但由于对建房程序不了解,多数是未经过任何审批或者超面积建造了房屋,这些房屋在法律上很可能被定义为违建。
但是您知道即便是违建政府若要拆除也是要经过一系列合法的程序方能实施的吗?下面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花1分钟的时间来为您梳理违建的合法拆除程序……
我国《行政强制法》是专门规定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律,内容很多很杂。
今天为您筛选出针对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强拆程序,也就是老百姓俗称的房屋强拆程序。
首先,政府机关若想强拆老百姓的房屋,必须在拆除之前先期公告,即便下文中的某些程序政府并未进行,但是公告是一个很重要的程序。
这是对于不动产的特殊规定,毕竟房子是老百姓的安身之所,不能草率。
其次,有关政府部门要下发《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该文书中要包含房屋所在位置,所有权人姓名,违法点以及行使救济的权利等一些基本内容。
如果您收到这份通知书时,请注意以上几项是否齐全、下发主体是否有权利下发该通知,任何一项不满足,下面程序不用看了,这个房屋强拆程序一定违法。
要注意的是,即便限拆通知形式合法,政府也不能直接在限拆通知规定的时限届满后采取下一个拆除步骤。
因为《行政强制法》第44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言外之意就是在限期拆除通知书下发后,您即便不行使任何诉权,政府机关也必须等到最长的6个月的起诉期限届满后,方能进行下一步拆除程序,这个条件在实践中往往被忽视掉。
紧接着,如果您在6个月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自行拆除房屋,那么行政机关会下发一个《催告书》。
该书面催告要包含履行义务的期限、履行义务的方式、您享有的陈述申辩权等。
在规定期间内,如果您提出了要陈述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听取,并且记录、复核,否则一样违法。
然后,若您在催告期间没有行使陈述申辩权,也没有履行,那么行政机关将会下达《强制拆除决定书》,该文书您要注意的是下发主体是否有强制拆除主体资格,以及内容是否全面。
最后就到了拆除程序了,县级以上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管部门等在下达强制执行决定书后可以直接组织强制执行。
根据最高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此种情形下的违法建筑由行政机关负责拆除,法院不受理此类非诉执行申请。
1、立案调查。政府执法机关发现违法事实,或者接到群众举报、投诉的违法事实后,应当作出立案决定,并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
2、将违法事实告知违法当事人,听取陈述和申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举行听证。
3、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并送达。要求当事人限期拆除,通知告知当事人不服限期拆除决定,可以自收到之日起60日内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行政诉讼,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4、催告。前面行政机关送达了认定当事人的建筑为违法建筑的法律文书,要求当事人限期拆除,当事人不拆的,必须向当事人送达《催告书》。《催告书》必须并载明下列事项:一是拆除违法建筑的期限;二是拆除违法建筑的方式;三是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催告的意义在于:一是催告当事人自我履行拆除义务,为当事人自我履行提供机会;二是保障当事人的陈述权和申辩权,以保障行政决定的正确性。
5、强制执行决定。
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停止执行。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理由不成立的,又没有在催告履行期内自我履行拆除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决定》必须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2)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3)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4)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5)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6、公告。
当事人没有在《强制执行决定》规定的期限内自我拆除,又没有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机关才可实施强制执行。但在执行前,还必须向社会公告。公告的目的一是再次期待当事人自我履行;二是让社会知晓,以便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执行时,为社会所理解和协助。
7、实施强制拆除。
当事人在公告期内又不自我履行的,行政机关便可依法强制执行,拆除该违法建筑。行政机关告知当事人需要拆除其违法建筑后,当事人如果有证据证明其建筑合法,或者其建筑通过补办手续可以转换为合法建筑,行政机关不得责令其拆除建筑。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限期内拆除违章建筑的决定后,当事人不服的,有权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复议或者诉讼期间,行政机关不得强制拆除违法建筑。
以上就是关于 拆除违建的程序 这一问题的简单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如果您遇到了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向陈丹丹律师提问”进行咨询。
法律分析:违法建筑拆除程序如下:1、行政机关调查取证;2、认定该建筑属于违法建筑;3、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4、行为人不拆除违法建筑,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1分钟,让你明白违建的合法拆除程序是什么?
●2021年违建拆除程序
●违建拆除的法律依据
●违法拆除违建
●违建拆除程序违法赔偿按哪部法律
●违建拆除程序 首发.net
●违建拆除的司法程序
●2021年违建拆除程序
●违建拆除步骤
●违建拆除的法定程序
●老板让你签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签不签?宁波律师吴灵辉告诉你!,员工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有效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记住这五点让你在拆迁中拿到更多的钱!【附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的计算方法】
内容审核:刘超律师
来源:临律-1分钟,让你明白违建的合法拆除程序,
电话:400-1598098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