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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当事人-基本事实-法律依据-最后结论-通知单位。按照这样的顺序写就可以了没有什么特定的格式的。
应当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搬迁期限等以房屋拆迁公告通知被拆迁人!
通知展开全部各村民: 为了方便大家的日常出行并提升本村形象,村委员经过向上级部门申请,现决定对村内主要道路进行重新修整。对于道路两旁规划区域内私自搭建的建筑物,须于2010年*月*日前自行拆除,请各村民积极配合。 特此通知! **村村委会 2010年9月11日通知常用格式就是这样,不用太复杂,说明问题即可??梢栽俳岷夏忝堑氖导是榭龈囊幌?。 比如,如果不拆会怎样处罚,拆了有没有补助等。
1、主体分部验收前,墙面上的施工孔洞须按规定镶堵密实,并作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对确需分阶段进行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质监交底上向质监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质监站同意。 2、混凝土结构工程模板应拆除并对其表面清理干净,混凝土结构存在缺陷处应整改完成。 3、楼层标高控制线应清楚弹出墨线,并做醒目标志。 4、工程技术资料存在的问题均已悉数整改完成。 5、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规定的主体分部工程施工的内容已完成,检验、检测报告应符合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6、安装工程中各类管道预埋结束,位置尺寸准确,相应测试工作已完成,其结果符合规定要求。 7、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前,可完成样板间或样板单元的室内粉刷。 8、主体分部工程施工中,质监站发出整改(停工)通知书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都已整改完成,完成报告书已送质监站归档。 三、主体分部工程监督抽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实体质量抽查的一般规定 (1)抽查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突出对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的检查; (2)重点检查结构质量和使用功能,其中重点监督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 (3)抽查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及结构实体检测报告。 2、抽查结构混凝土及承重砌体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 3、实体质量检查要辅以必要的监督检测。 4、对主体分部工程外观的观感质量检查。 5、检查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和质量制度履行情况。 四、不符合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处理办法 1、主体分部工程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验收程序、不具备 验收条件的情况应责令重新组织验收。 2、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时,应签发书面整改通知书或局部停工通知书,待问题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分部工程的验收。 3、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工程施工质量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质量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应签发局部停工通知书责令整改,并将情况及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4、主体分部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责任方擅自进行上部施工的,应签发局部停工通知书责令整改,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5、参建责任方签署的主休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在签字盖章后3个工作日内由项目监理人员报送质监站存档。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要点和工作流程 一、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要求 1、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按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施工完成后,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竣工预验收,达到设计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评估报告。 3、建设单位收到监理单位提交的质量评估报告,应及时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工程竣工验收通知单、验收方案和验收人员名单,以及完整的工程资料向质监站提交,质监站责任科室经核查符合要求后,在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上签收。 质监站收到竣工验收通知书后,应当及时对该工程是否达到竣工验收条件进行检查,并告知建设单位能否按期组织验收。 4、质量监督人员应当对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质量监督人员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或者工程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应当责令建设单位进行整改或者整改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后,质监站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明文件及进行抽样试验报告。 4、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5、质监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6、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7、有施工单位秉公办事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8、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三、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质监员应对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人员资格、验收程序、执行标准及验收方案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 2、质量员在监督竣工验收过程中,应对工程资料和实物质量监督抽查。 3、验收组成员按验收方案对工程验收并形成一致意见时,质监员结合监督抽查情况与验收组意见,提出验收的监督意见,并将验收过程的真实情况记录在《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记录》上,相关质量责任人签收。 4、质监员在监督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如发现参建各方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和质量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应责令改正,在整改完成后由建设单位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四、不符合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处理办法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5、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共六章三十六条,分别从立法目的、职责、监管体制、禁养区、限养区、养猪场建设要求、配套环保设施、排污要求以及拆迁补偿等各个方面做了详细规定。为加强对特殊区域的环境?;?,条例第10条、第11条规定,在饮用水水源?;で?、风景名胜区等区域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地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划定本地区的畜禽养殖品种、规模、总量等限制养殖区域。为尽量降低养殖成本,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条例第12条规定,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要依法进行环评,环评文件要包括废弃物综合利用方案和措施,同时授权环保部商农业部确定需要进行环评的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范围和规模。针对养殖场比较关心的拆迁补偿问题,条例第25条规定,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限制养殖区域,或者因畜禽散养密集区域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地方人民予以补偿。
首先,要审查建设项目是否必须招标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律师承办建设工程招标法律服务,首先应查明委托人的工程项目是否属于必须公开招标的范围,并据此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而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规定,(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上述项目中,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②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③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④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①、②、③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同时,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 ?、?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 ?、?生态环境?;は钅浚? ?、?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 ①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③ 体育、旅游等项目; ④ 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 ?、?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② 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⑤ 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的范围包括: ① 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其次,明确可不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计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过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ǘ┦粲诶梅銎蹲式鹗敌幸怨ご庑枰褂门┟窆さ?; (三)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ㄋ模?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五) 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六)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ㄆ撸┙ㄉ柘钅康目辈臁⑸杓?,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的; ?。ò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把握好工程招标的条件 按照相关规定,工程招标须具备下列条件: ?。ㄒ唬┱斜耆艘丫婪ǔ闪?; ?。ǘ┌凑展矣泄毓娑ㄐ枰男邢钅可笈中?,已经履行审批手续; ?。ㄈ?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四) 施工招标的,应有满足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ㄎ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把握好自行招标和委托招标 按照法律规定,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对于招标人不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招标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第五,明确招标代理机构及其资格权限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乙两级。根据法律规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但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投资额(不含征地费、大市政配套费与拆迁补偿费)3000万元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第六,开展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招标方式可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在依法应当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邀请招标,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并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批准。 ?。ㄒ唬┫钅考际醺丛踊蛴刑厥庖螅挥猩倭考讣仪痹谕侗耆丝晒┭≡竦?; ?。ǘ┦茏匀坏赜蚧肪诚拗频?; (三)设计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ㄋ模┠夤斜甑姆延糜胂钅康募壑迪啾?,不值得的; ?。ㄎ澹┓?、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需要注意的是,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招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七,严格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工程的需要,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也可以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 资格预审文件一般应当包括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申请人须知,以及需要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企业资质、业绩、技术装备、财务状况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等证明材料。 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第八,拟制好招标文件 ?。ㄒ唬?施工招标的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自行或者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应特别注意,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资格审查条件、工程资金来源或者落实情况(包括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标段划分、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现场踏勘和答疑安排、投标文件编制、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的时间和地点、评标的方法和标准等; ?、?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 ③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投标函的格式及附录;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应注意,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 设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工程名称、地址、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 ② 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 ③ 工程经济技术要求;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 ⑤ 可供参考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工程测量等建设场地勘察成果报告; ⑥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市政道路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招标文件答疑、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⑧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及评标原则; ?、?投标文件送达的截止时间; ?、?拟选用的合同示范文本或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未中标方案的补偿办法。 第九,把握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限 相关规定是: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同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此处和法律效果无关,购房时注意需进行过户。房产过户准备资料(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ㄒ唬┥形吹羌堑牟欢状紊昵氲羌堑?; ?。ǘ┘坛小⒔邮芤旁〉貌欢ɡ模弧 。ㄈ┤嗣穹ㄔ?、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登记程序 ?。ㄎ澹┎欢鹗Щ蛘呷ɡ朔牌欢ɡ昵胱⑾羌堑模弧 。┥昵敫羌腔蛘咭煲榈羌堑?; ?。ㄆ撸┓?、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拍卖证属于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可以凭借拍卖手续直接办理登记
房屋买卖合同不可以直接过户。房屋过户,要使交易中心登记簿上的产权人变为下家(买家),交易中心必须审核上家(卖家)的权利人信息。房产证即为产权人信息的可靠证明,交易中心的审核环节肯定会要上家的产权。如果没有,一般不予办理过户。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坎ё急缸柿稀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蚍叫枰牟牧希荷矸葜ぴ吧矸葜じ从〖环荨⒒Э诒炯案从〖?,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 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没有房产证是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遇到房产证丢掉的状况,可先到房管局产权科进行房产证挂失,然后登报声明,半年往后,房产证就主动作废,可再收取新房产证。后,可根据其他申请办理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流程: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了解,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假定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两头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需一个人的名字)。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必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依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交纳税金,通常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4、房产过户税金交纳结束后便可拿到房产证。房产过户所需材料(1)房地产转移挂号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假定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假定夫妻两头有一人无法参加的话,必需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平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假定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机关决定书,房地产生意合同书,(按规则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生意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流协议书,或房地产切开协议书;(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附和的书面文件;(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收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7)非法人公司、安排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有些附和转移的附和文件;(8)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有些的附和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9)以投标、拍卖、挂牌方法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10)归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有关主管有些的批复;(11)拆迁抵偿的应提交拆迁抵偿协议书;(12)房地产共有人附和转移的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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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顾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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