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讲话,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整理强拆讲话的相关法律知识,猜您可能还想了解关于●关于强拆的报道和评论●在强拆动员会上的讲话●强拆现场。
强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是一件大事情,因此强拆不是想拆就能拆,它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来说有这样一些条件:1、征收方的征收行为合法。比如,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应当有合法的征收决定,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应当已经取得了征地批文。2、征收方的征收程序合法。比如,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履行了公告、登记、评估、听证、催告等程序,保障了被征收人知情权、参与权、申辩权等各项权利。3、被征收人已经取得了补偿,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补偿,又没有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4、通过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一般来说,强拆的户数不高于总拆迁的户数的5%才能启动强拆,而且,合法的强拆有一个较长的流程和环节,很多地方并没有走这个流程和环节就启动强拆,这是属于违法强拆。
强拆当心吃枪子!
1、不能因为害怕就离开,因为正中下怀,人家会趁机拆你的房子2、在家里备好手机等通讯工具严阵以待,对于擅闯民宅的行为该报警报警,紧急情况可以予以还击。3、最好有个录像或者监控设备记录过程4、到派出所报案可以,但不要指望完全靠公力救济,完事靠人不如靠己。5、找一个拆迁专业律师联系方式
呵呵,下面我来给大家做一段广播:我们生活在法制的社会,为了维护拆迁业主的合法权益,为使一切拆迁工作都在法律监督下进行,为了使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当您的切身利益受到侵害时,当家作主网将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咨询服务,您还可以通过我们强大的媒体平台扩大事件的影响力,通过舆论导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强制拆迁的注意事项具体如下:1、组织强制拆迁的力量。如果强制拆迁户数较多、难度较大,需要组织相应的力量协助执行。在实际工作中,通常是组织当地的公安警察和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多方面人员,配合做好工作。2、强制拆迁涉及被拆迁户的切身利益,是重大而严肃的执法活动,实施时应着重把握好下列法律环节:(1)先行告诫说服。在强制拆除之前,仍应由拆迁人、拆迁主管部门、基层组织和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对被拆迁户进行说服,讲清道理,说明利害关系,尽可能促使被拆迁人户权衡得失,转变思想,主动让房拆除。对确实无法说通的,再实施强制拆除。(2)全面保全证据。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的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强制拆除房屋前,应请公证人员到场,对被拆迁户的房屋、家具等财产状况予以录像、照相、做好记录、登记在册,并且由有关人员签名确认,以防产生争议时备查。(3)妥善保管财物。拆房时,须通知被拆迁户家庭成员及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所在的单位负责人到场,将被拆迁户的财产逐一清点登记,并由上述人员和强制拆迁工作人员签名后,交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不肯接收的,可集中统一保管或提存,不能损坏,更不能丢失。(4)保障人身安全。注意被拆迁户的思想动态,随时劝解。对确有阻碍强制拆房、行为过激、情节严重的被拆迁户或其他人员,可依法由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确保各方人身安全。(5)事后跟踪。实施强制拆迁后,房屋虽拆除了,但并不等于矛盾解决了,还往往会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有争议的情况下,又形成拆迁人与拆迁主管部门、当地人民政府之间的争议,有关部门、单位应当继续跟踪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对被拆迁户所提的具有合理因素的要求,仍应重视考虑。被拆迁人所在的基层组织、单位负责人应对被拆迁人多加关心,深入细致地对其讲解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帮助沟通思想,理顺情绪。拆迁主管部门应继续召集拆迁人员和被拆迁人进行调解,以求达成一致。被拆迁人上访时,有关部门应了解情况,掌握法规、政策、有针对性地宣传引导等。
展开全部您好,在面对拆迁的人员的时候,您应依法提出自己的要求,耐心的与其洽谈,说话要和气,不可以激化矛盾。但是您要注意您面对拆迁的时候一定要谨慎,争取自己的合理合法的权利。
首先,应该做到心里有数,拆迁方之所以采取软暴力,往往都是因为拆迁方征地拆迁手续不全。如果拿起法律武器捍卫权利,拆迁方也会底气不足。被拆迁人首先应该拍照、摄像保存相关证据,立即启动法律程序,起诉其违法拆迁;其次,遇到拆迁流氓到家里骚扰,尽量不要和他们讲话以节省精力,应该立即拨打110报警;最后,尽量多找些亲戚朋友看家护院,防止吃眼前亏。 因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所以暴力拆迁肯定是违法的,应当用适当的方法维护合法权益。
没签字的情况下拆迁队没有权力拆你房子,房子还是你的私有财产,受物权法的保护,强拆是有程序的,先要做拆迁户的工作,做笔录谈话录音什么的,最后双方要求差距较大,不能达成一致的,经过法院的终审判决以后,确定给你多少赔偿,这个时候会给你一定的期限,如果你还不搬走就会强拆了,除了法院没人有这个权力,严格的说来应该叫法院执行裁定!
要知道强拆只是针对个别的钉子户!被拆的不一定都是弱者 很多是刁民 是想敲一把!你想想大多数人都同意了个别的不同意 目的很明显!如果一个地方要发展 就要规划 就需要拆了重建 那样建筑物的布局就更合理 也更整洁!
事无绝对,政府支持或反对的态度太鲜明就会导致一方的巨大损失。
支持开发商:被拆的居民就得不到应有的赔偿而蒙受损失。
支持居民 :那么居民就会提出不合理的拆除条件。庞大的拆除群体也会使开发商损失多多、。
所以说,制衡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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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强拆讲话,强拆动员讲话
投稿: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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