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孙先生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告:岳阳市某县人民政府案情回顾孙先生是湖南省岳阳市某村的村民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岳阳市某县人民政府
案情回顾
诉讼结果
在圣运律师的协助与推进下,法院支持了圣运律师的意见,责令县自然资源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就房屋补偿安置问题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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