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不能分给村民分配,集体土地征地如何补偿,1.在此前提之下,我们强调一点,即无论何种组织或个人均不能以女性结婚为理由,对本集体农村的女性公民在农村集体经济领域中的合法权益进行侵犯。2.需要注意的是,在承包期限之内,如果涉及到
1.在此前提之下,我们强调一点,即无论何种组织或个人均不能以女性结婚为理由,对本集体农村的女性公民在农村集体经济领域中的合法权益进行侵犯。
2.需要注意的是,在承包期限之内,如果涉及到妇女外嫁的这一情况,那么,只要这位女性尚未在新的居住地取得承包用地,她在原住址所属的农村集体经济便不应收回她的原来所拥有的承包土地。
换句话说,即使外嫁女性将户口迁移到了丈夫家中,并且已经获得了承包用地的使用权,倘若出现离婚或者丧偶的情况,居住地也无权收回此位妇女已认证的承包土地。
另外,外嫁女性的户口已经成功迁移至婆家之后,地方政府应尽速处理好导致的相关问题,比如安置该当事人所得的承包地等事宜。
鉴于农村土地通常是依据当地户籍人口来进行分配的原则,只要外嫁女性的户籍在该集体经济组织之中未曾发生迁移,此时,她仍然享有原户籍所在位置的征地补偿费的相应权益。
再者,在农村耕地以及宅基地的分配与划定过程中,外嫁女性与农村男性的权利是平等对待的,因此,外嫁女性同样可以提出申请,要求取得自己的宅基地。
然而,如果外嫁女性并未进行分户操作,户口仍保持在婆家或者娘家,那么,只有当婆家或者娘家提出宅基地申请时,她才有机会参与到这个过程中去。《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属物及青苗补偿费等多个方面。其中,土地补偿费归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补助费则根据现有的农业人口总数进行计算,其主要作用在于保证被征收土地农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地上附属物及青苗补偿费则归属相应产权人所有。关于各部分补偿标准,由各地省级行政单位直接负责制定并公布区片综合地价予以明确规定。在拟定区片综合地价过程中,相关部门将会综合考量土地原有使用属性、土地资源环境条件、土地产出效益、土地区位优势、土地供需平衡情况、人口数量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诸多因素。同时,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将具体的征地补偿款收支状况向该集体的全体成员公示,以便接受公众的监督。
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包括发布通告、村民意见征询与听证、地籍调查和附着物登记、拟定并提交审批“一书四方案”、公示征用公告、征地补偿登记、公布补偿安置方案、修订方案并再次公示、落实补偿款和安置等步骤。这些流程旨在保障村民的权益和公正。
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与流程有哪些规定
集体土地征收过程的具体步骤如下:首先在适当的场合下发布关于拟征地事项的通告;之后向当地村民咨询并收集他们对这一问题的态度与看法,并且要组织一次公开听证会;接下来进行地籍调查并对地上附着物进行详细的登记核定;然后由相关部门拟定一份完整的“一书四方案”并提交上级审定批准;接着公示征用土地事宜的公告信息;随后,开始对有关群众进行征地补偿登记工作;同时草拟并公布补偿安置计划;依据广大人民群众的反馈意见,修订相关方案并再次予以公示;最后,将上述各环节的各项事务逐一落到实处,包括落实征地补偿款以及妥善安置安置人员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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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投稿: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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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和流程是什么,集体土地征收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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