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的主要政策是什么?,国家在对土地进行征收或征用时,需给予被征收人一定的经济补偿,如征收的土地为集体所有土地,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金及土地附着物补偿费等相关费用,如果是征收个人及单位用房,需支付相应的拆迁补偿,并保障
国家在对土地进行征收或征用时,需给予被征收人一定的经济补偿,如征收的土地为集体所有土地,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金及土地附着物补偿费等相关费用,如果是征收个人及单位用房,需支付相应的拆迁补偿,并保障被征收人的住房条件。
一、房屋拆迁丈量误差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的面积与实测面积允许误差3%以内。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作出解释和说明。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可以委托他人收房吗
可以委托他人收房,需要房产权人写一个委托书,还需要去公证一下,然后收房的一应手续,合同、付款发票、身份证原件,一并交给被委托人去接收房屋,办理相关手续,并取得开门钥匙。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三、农村拆迁是怎么补偿的
农村拆迁补偿安置,应当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进行。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一、农村土地征收的补偿有哪些
1、农村土地征收的补偿包括: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的标准如下: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土地征收和征用区别是:
1、本质区别,土地征收,征收人的土地所有权因国家的征收而消灭,土地征用,用完后仍将土地归还原土地所有人;
2、审批机关不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集中在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土地征用的审批权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3、补偿不同,由于土地征收是所有权的转移,其补偿较土地征用而言要高一些。征收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而征用土地只是补偿原土地使用者在征用期间不能从事农业生产的土地补偿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没有安置补助费;
4、实施程序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由于土地征收是所有权的转移,因此土地征收的程序比土地征用的程序更为严格;
5、土地用途不同,征收土地是以转移所有权为前提进行的,故征收土地时,土地的用途往往是修建永久性建筑等,而征用土地是不以转移所有权为前提进行的,且征用土地多发生于临时性的社工建设场地、地质勘探、抢险救灾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征收土地的主要政策是什么意思
●征收土地的主要政策是什么呢
●征收土地的规定
●征收土地的主要政策是什么内容
●征收土地给予什么条件
●征收土地程序有哪些
●征收土地征收
●征收土地的主要政策是什么呢
●征收土地是啥意思
●征收土地的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有哪些: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房子土地所有权可以抵押吗?民法典规定土地所有权可以抵押吗: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国土局有没有权强拆土地?农户有没有权利买卖土地: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生命权纠纷是侵权纠纷?承包地侵权纠纷可不可以直接起诉: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承包权能继承吗?土地承包纠纷找什么人?: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几十亩土地被建了厂房,工业用地建厂房会被拆除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土地使用证是否能够改?只有土地使用证能够贷款吗: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国家征收土地与城市房屋拆迁的主要区别,国有土地征收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哪些区别: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村集体以土地流转的名义出卖农民土地怎么办?农村集体土地能抵押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村干部侵占村民土地怎么办,农田被村委占用怎么办: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征收补偿怎么分配?土地征收必须经过哪个部门批准:今日在线强拆评估法律咨询
●土地被政府强占怎么处理?土地被别人强行霸占怎么办: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承包权是否能继承?农村土地承包权是不是可以继承: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国有土地政府征收令有效期多久的时间?地役权集体土地期限最长多久的时间: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确权纠纷找什么部门进行解决?农村土地权属纠纷依据什么解决: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怎么补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国有土地使用权拆迁后怎么处理好?国有土地使用权拆迁后怎么处理:今日在线强拆评估法律咨询
●工业土地开发流程是什么?一级土地开发流程都是怎样的: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征收土地怎么知道是不是非法?如何确定是否有资格分配征地补偿:今日在线强拆评估法律咨询
●国有土地使用权拆迁后怎么处理好?国有土地使用权拆迁后怎么处理:今日在线强拆评估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罗娟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征收土地的主要政策是什么?,
电话:400-1598098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