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石楼镇征收土地信息内容是什么,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城市道路用地二、征收土地位置:番禺区石楼镇茭塘东村、茭塘西村、胜洲村、化龙镇复甦村、明经村(四至范围详见附图)。三、被征地村及面积石楼镇茭塘东村集体土地3 6180公顷(合54 27亩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城市道路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番禺区石楼镇茭塘东村、茭塘西村、胜洲村、化龙镇复甦村、明经村(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石楼镇茭塘东村集体土地3.6180公顷(合54.27亩),其中养殖水面0.7857公顷(合11.7855亩)、园地2.4669公顷(合37.0035亩)、林地0.0391公顷(合0.5865亩)、其他农用地(除养殖水面外)0.2336公顷(合3.504亩)、建设用地0.0371公顷(合0.5565亩)、未利用地0.0556公顷(合0.834亩)。
石楼镇茭塘西村集体土地0.7259公顷(合10.8885亩),其中养殖水面0.1247公顷(合1.8705亩)、园地0.5523公顷(合8.2845亩)、其他农用地(除养殖水面外)0.0001公顷(合0.0015亩)、建设用地0.0488公顷(合0.732亩)。
石楼镇胜洲村集体土地1.5598公顷(合23.397亩),其中水田0.0024公顷(合0.036亩)、水浇地1.1214公顷(合16.821亩)、养殖水面0.1251公顷(合1.8765亩)、其他农用地(除养殖水面外)0.2640公顷(合3.96亩)、建设用地0.0124公顷(合0.186亩)、未利用地0.0345公顷(合0.5175亩)。
化龙镇复甦村集体土地0.0522公顷(合0.783亩),其中园地0.0450公顷(合0.675亩)、未利用地0.0072公顷(合0.108亩)。
化龙镇明经村集体土地2.1193公顷(合31.7895亩),其中水田1.1900公顷(合17.85亩)、水浇地0.1310公顷(合1.965亩)、养殖水面0.2475公顷(合3.7125亩)、园地0.0011公顷(合0.0165亩)、其他农用地(除养殖水面外)0.5407公顷(合8.1105亩)、未利用地0.0090公顷(合0.135亩)。
四、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五、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国土资(建)字〔2016〕336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土地只有一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市桥街道、沙湾街道、钟村街道、沙头街道、东环街道、桥南街道、大石街道、洛浦街道、石壁街道、大龙街道、小谷围街道、石楼镇、石碁镇、南村镇、化龙镇、新造镇。补偿标准:耕地:116000/亩;园地;89267元/亩;林地:40800元/亩;养殖水面;120500元/亩;未利用地:35667元/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2、地籍调查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
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
③备注。
④变更记事。
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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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石珊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番禺石楼镇征收土地信息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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