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最新政策,继承人可以通过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而继续使用宅基地。新政策的颁布和原有政策相比有何区别,新政策究竟新在哪,下面由为您介绍一下继承农村宅基地新政策。一、政策法规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
继承人可以通过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而继续使用宅基地。新政策的颁布和原有政策相比有何区别,新政策究竟新在哪,下面由为您介绍一下继承农村宅基地新政策。
一、政策法规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该规定表明法律并未禁止农民出租、出卖住房,而是在农村村民出卖住宅以后,农民丧失了再申请宅基地的权利。
2、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消灭时,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手续,该条款也表明了宅基地是可以转让的。
3、因此我国的基本法没有禁止农村房屋的买卖。而且从法律的效力上看,《土地管理法》是基本法,属于上位法。
4、国务院办公厅1999年发布的《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土地炒卖的通知》(以下称《通知》)第二条第二款:农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违法为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还如2004年11月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以下称《意见》)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从这些规定中似乎可以看出城镇居民购置农村住宅是违法的。但是在一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的基本法律中并没有严格的禁止农村房屋买卖。上述的《通知》和《意见》是行政规章,是国务院的下属部门作出的规章,属于下位法,其效力远远不及基本法的效力,因此可以认为法律是允许农村房屋买卖。
5、实践中,城市郊区集体土地上的农村房子买卖很多,也没有办理过户,拆迁时,也给与了补偿,只是价格低一点。
二、2015年农村宅基地继承新政策: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33试点县市区进行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的方案,关于农村征地制度要缩小土地征收范围制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
现行的土地管理规定,如果要建设的话必须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商业开发用地的话一律由政府征收国有土地才能转变为建设用地。
如果按照农村土地征收制度的话把农村土地征行为限定在公共利益用地范围,那么就有大量的非公共用地作为商业化资源可以统一建设用地调备。只有进一步农村宅基地改革力度才能推动动征地制度的改革。
农村土地征收制度强调保障农村宅基地益物权,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对试点进行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财产收入渠道。建立农村产权流转市场,推动流转交易市场运行。
中央土地改革领导小组指出农村土地征收制度要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在试点上稳步推行,才能从根本上推进我国土地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其实无论从旧的政策还是15年新政策来看,其根本对继承农村宅基地的总方针或者说底线是没有改变,是在形式上,在便民利民程度上进行改变。如果您在继承农村宅基地新政策方面还有疑问,您可以咨询的在线律师,我们会为您详细解答。
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继承的,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个人所有,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财产范围,因此不能被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法律分析:农村宅基地不得继承。因为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继承人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在申请宅基地通过后,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最新政策文件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最新政策解读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法律规定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最新政策规定
●农村宅基地继承权新规定
●农村宅基地继承新规
●农村宅基地的继承新政策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最新政策解读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法律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如何继承
●宅基地被征迁如何异地建房,异地搬迁后农村宅基地怎么办: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宅基地确权新政策解读,农村确权宅基地确权新政策 房产证: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款怎么分配,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怎么分配,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款: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新土地法对农村宅基地规定,土地管理法对农村宅基地的规定: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2021年宅基地继承最新政策,农村宅基地继承新政策2021: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宅基地确权家庭成员有拆迁补偿吗,宅基地确权如果拆迁归谁: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宅基地新政策2023最新,2022年农村宅基地新政策: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民法典农村宅基地新规,民法典关于农村宅基地的最新规定: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宅基地拆迁安置房应该怎么分配,分了安置房还可以申请宅基地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宅基地新政策2021年,2022年农村宅基地新政策: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自留地征用怎么安置宅基地,农村自留地征用补偿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民法典农村宅基地新规,宅基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法农村宅基地新规 ,农村房屋宅基地新政策: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宅基地可以更换户主给自己的孩子吗,宅基地户主可以变更为子女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姐妹俩分户了可以申请宅基地吗,姐妹分户后如何分宅基地: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宅基地继承新政策2023,农村宅基地继承新政策2021: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父母把拆迁分的宅基地给了弟弟怎么处理,宅基地拆迁子女有权分割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2021年农村建房政策,2022年农村宅基地建房最新政策: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宅基地改革有哪些政策,农村宅基地政策: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请问,旧房申请翻建后,宅基地面积是按旧房还是新房计算?,旧房申请翻建后宅基地面积的计算方式?: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陈博扬律师
来源:头条-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最新政策,
电话:400-1598098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