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最新黑龙江省富裕县城镇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一、拆迁评估最低限价城镇房屋拆迁评估最低价暂定400.00元/平方米。二、搬迁费(一)实行货币补偿的被拆迁户按180元/户标准给予搬迁费;非住宅房屋中,商服用房、办公用房、
一、拆迁评估最低限价
城镇房屋拆迁评估最低价暂定400.00元/平方米。
二、搬迁费
(一)实行货币补偿的被拆迁户按180元/户标准给予搬迁费;非住宅房屋中,商服用房、办公用房、仓库用房和生产用房分别按10.00元/平方米、6.00元/平方米、6.00/平方米和20.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搬迁费。
(二)实行产权调换的被拆迁户其搬迁费给予两次补偿。
三、临时安置补助费
选择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自拆迁之日起至新建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止,非住宅房屋按每月10.0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临时安置补助费,住宅房屋按每月4.0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临时安置补助费。
四、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动力电等迁移费
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动力电等迁移费用按现有标准给予适当补偿。
五、被拆迁房屋附属设施补偿标准
(一)砖木结构仓房按60.00元/平方米标准补偿,其他结构仓房按40.00元/平方米标准补偿,仓房高度按1.80米以上(含1.80米)为准。
(二)煤仓高1.50米到1.80米的按20.00元/平方米标准补偿,1.20米到1.50米的按10.00元/平方米标准补偿,低于1.20米的不予补偿。
(三)砖围墙1.80米(含1.80米)以上高度的按25.00元/延长米标准补偿,1.40米到1.80米高度的按20.00元/延长米标准补偿,1.00米到1.40米高度的按15.00元/延长米标准补偿,1米以下的高度不予补偿。
(四)树木只补偿果树,按50.00元/株标准补偿。
(五)上水井按200元/眼标准补偿。
(六)渗水井按500元/眼标准补偿。
六、几点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国家和省市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扎实细致地做好拆迁安置工作。要耐心细致地向被拆迁户讲清拆迁安置的政策,安置的办法,补偿的依据,使拆迁户积极主动地按照规定的拆迁期限完成拆迁任务。
(二)对在规定的期限内拒不拆迁的居民和商服业户,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强制拆迁;对无理取闹,阻碍执行公务的,有关部门要依法予以处理。
为加快城镇建设改造步伐,加强城镇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省、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补偿标准。
一、拆迁评估最低限价
城镇房屋拆迁评估最低价暂定400.00元/平方米。
二、搬迁费
(一)实行货币补偿的被拆迁户按180元/户标准给予搬迁费;非住宅房屋中,商服用房、办公用房、仓库用房和生产用房分别按10.00元/平方米、6.00元/平方米、6.00/平方米和20.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搬迁费。
(二)实行产权调换的被拆迁户其搬迁费给予两次补偿。
三、临时安置补助费
选择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自拆迁之日起至新建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止,非住宅房屋按每月10.0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临时安置补助费,住宅房屋按每月4.0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临时安置补助费。
四、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动力电等迁移费
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动力电等迁移费用按现有标准给予适当补偿。
五、被拆迁房屋附属设施补偿标准
(一)砖木结构仓房按60.00元/平方米标准补偿,其他结构仓房按40.00元/平方米标准补偿,仓房高度按1.80米以上(含1.80米)为准。
(二)煤仓高1.50米到1.80米的按20.00元/平方米标准补偿,1.20米到1.50米的按10.00元/平方米标准补偿,低于1.20米的不予补偿。
(三)砖围墙1.80米(含1.80米)以上高度的按25.00元/延长米标准补偿,1.40米到1.80米高度的按20.00元/延长米标准补偿,1.00米到1.40米高度的按15.00元/延长米标准补偿,1米以下的高度不予补偿。
(四)树木只补偿果树,按50.00元/株标准补偿。
(五)上水井按200元/眼标准补偿。
(六)渗水井按500元/眼标准补偿。
六、几点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国家和省市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扎实细致地做好拆迁安置工作。要耐心细致地向被拆迁户讲清拆迁安置的政策,安置的办法,补偿的依据,使拆迁户积极主动地按照规定的拆迁期限完成拆迁任务。
(二)对在规定的期限内拒不拆迁的居民和商服业户,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强制拆迁;对无理取闹,阻碍执行公务的,有关部门要依法予以处理。
(三)有关部门要及时将安置资金发放到被拆迁户手中,认真解决居民房屋拆迁安置中存在的问题,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确保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拆迁补偿是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不同类型的房屋有不同的补偿标准,包括草房、砖瓦房、砖砼结构房屋和楼房。此外,户主还可领取宅基地拆迁补偿费,标准由当地政府确定。大家务必记得去领取补偿费。
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是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
各类房屋的补偿标准为:
1、草房补偿标准1900元/平方米;
2、砖瓦房补偿标准2400元/平方米;
3、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补偿标准2800元/平方米;
4、楼房(二层以上补偿3300元/平方米;
5、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
6、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除此之外,对于房屋建造的那片土地,拆迁后户主还可领取到宅基地拆迁补偿费,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大家到时候千万不要忘记去领取。
拓展延伸
富平县拆迁政策与补偿标准调查
富平县拆迁政策与补偿标准调查显示,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拆迁补偿标准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面积、使用年限、房屋类型等因素来确定的。对于住宅类房屋,补偿标准包括房屋补偿款、过渡期租金补偿、搬迁费用补偿等。商业用房、工业用房等不同类型的房屋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此外,拆迁政策还规定了被拆迁户的安置方式和条件,如提供新房安置或货币补偿等。调查结果还显示,富平县政府在拆迁过程中注重保障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积极与居民沟通协商,确保公平公正的补偿政策的实施。
结语
拆迁补偿是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房屋时给予所有权人的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根据不同房屋类型,补偿标准有所差异:草房1900元/平方米,砖瓦房2400元/平方米,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2800元/平方米,楼房3300元/平方米。此外,还有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和异地安置补助费。拆迁后户主还可领取宅基地拆迁补偿费,标准由区县政府确定。富平县拆迁政策注重保障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的补偿政策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根据法律规定,征收土地时必须公平、合理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生计。征收个人住宅时,应优先给予住房保障。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
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费包括下列费用:
1、土地补偿费;
2、安置补助费;
3、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4、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具体的标准根据每个省市的不同会有所区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拓展延伸
富平县拆迁政策与补偿标准解析
富平县拆迁政策与补偿标准是指针对该地区进行拆迁工作时所执行的政策和补偿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富平县制定了一套完善的拆迁政策,旨在保障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在拆迁过程中,富平县会根据不同情况确定相应的补偿标准,包括房屋补偿、土地补偿、搬迁补助等。具体补偿标准会根据被拆迁户的房屋面积、产权情况、搬迁距离等多个因素进行评估和确定。同时,富平县也会对拆迁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拆迁工作的合法、公正和公平性。
结语
富平县拆迁政策与补偿标准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制定的,旨在保障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在拆迁过程中,富平县会根据不同情况确定相应的补偿标准,包括房屋补偿、土地补偿、搬迁补助等。具体补偿标准会根据被拆迁户的房屋面积、产权情况、搬迁距离等多个因素进行评估和确定。同时,富平县也会对拆迁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拆迁工作的合法、公正和公平性。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拆迁补偿是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
各类房屋的补偿标准为:
1、草房补偿标准 1900元/平方米;
2、砖瓦房补偿标准 2400元/平方米;
3、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补偿标准 2800元/平方米;
4、楼房(二层以上补偿 3300元/平方米;
5、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
6、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租房费等)每户 2万元;
除此之外,对于房屋建造的那片土地,拆迁后户主还可领取到宅基地拆迁补偿费,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大家到时候千万不要忘记去领取。
法律依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此外意见还规定,强制搬迁将由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取消了行政强拆;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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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任钰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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