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离婚财产分配是怎样的呢?,法律规定离婚财产分配是怎样的呢,律师分析: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律师分析: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首先,个人婚前拥有的所有财产和财产权益均为个人婚前财产,应当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配。其次,对于婚姻期间取得的所有财产和财产权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该财产分配,有约定的按约定,无约定的一般按对半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方个人财产的,属于个人所有,有婚前协议的,依照婚前协议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进行双方协商,一般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分析:离婚财产分配的规定:1、有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2、通过协商达成了财产分割一致的,以协商结果为准。3、双方没有婚姻财产约定或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分割。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规定离婚财产分配是怎样的呢
●法律规定离婚财产分配是怎样的呢怎么写
●离婚法财产分割
●离婚法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法财产如何分配2020年新规定
●新法律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时财产分配原则
●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四大原则
●离婚中财产分割有关司法解释
●法律对离婚财产分配的规定
●法律规定离婚财产分配是怎样的呢
●法律规定离婚财产分配是怎样的呢
●离婚法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法财产分割法
●离婚法财产如何分配2020年新规定
●离婚时财产分配原则
●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四大原则
●离婚中财产分割有关司法解释
●法律对离婚财产分配的规定
●离婚婚姻法财产分割
●婚姻法规定离婚财产分配是怎样的,现在婚姻法对离婚双方的财产是怎么分配的: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法律对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是怎样规定的,现在婚姻法对离婚双方的财产是怎么分配的: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的规定是怎样的,现在婚姻法对离婚双方的财产是怎么分配的: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离婚财产分配婚姻法规定是怎样的,现在婚姻法对离婚双方的财产是怎么分配的: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城中村改造新规定解读最新,城中村改造政策是怎样的:今日城中村改造更新
●廊坊永清拆迁补偿,永清县征地补偿是怎样的: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合肥地铁十四五规划,合肥地铁十四五规划是怎样的: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合肥地铁十四五规划是怎样的,合肥地铁十四五规划: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合肥地铁十四五规划,合肥地铁十四五规划是怎样的: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合肥地铁十四五规划是怎样的?,合肥地铁十四五规划是怎样的: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合肥地铁十四五规划?,合肥地铁十四五规划是怎样的: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合肥地铁十四五规划?,合肥地铁十四五规划是怎样的: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山东省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全文,山东省对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农村土地征收改革内容,农民土地新政策是怎样的: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合肥市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明细是怎样的?,合肥拆迁补偿标准明细: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肥东县征地补偿分给农民吗,肥东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肥东县征地补偿是怎样补偿的?,肥东县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江宁区占地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南京江宁区拆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江宁区拆迁补偿规定,南京江宁区拆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江宁区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补偿,南京江宁区拆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法律规定离婚财产分配是怎样的呢怎么写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黄晴
内容审核:李轩教授
电话:400-1598098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