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某幼儿园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申请人: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案情回顾某幼儿园经教育局
委托人 :某幼儿园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申请人: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案情回顾
某幼儿园经教育局批准成立,是办理过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合法幼儿园。因棚户区改造项目,幼儿园被纳入征收范围内。幼儿园负责人担心,在征收过程中,园内师生一时无法妥当安置,因此选择来到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制订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协助当事人迅速启动了系列程序。圣运律师了解案件详情后,对征收项目的合法性存疑惑,为圣运律师协助幼儿园代表向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公开征收项目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延期申请》及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账的证明文件和使用明细,并在此程序中获得了征收项目的具体名称及细节。但市住建局并未按申请公开《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延期申请》等申报材料。
圣运律师认为,根据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条例》的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本案中,幼儿园申请公开的信息一共有三项,但市住建局仅公开了一部分文件,这与该幼儿园所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表》并不严格相对应。因此,圣运律师协助该幼儿园提起了行政复议。
复议结果
复议经审理后,认可圣运律师的意见,认为市住建局的行为属于未完全履行法定职责,作出决定责令市住建局在收到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履行相应法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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