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有土地使用证的补偿标准是如何的,国家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应如何补偿,一、国家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应如何补偿根据法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
根据法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有土地使用证遇到拆迁的话那么要看是国有土地使用证还是划拨土地使用证,如果是国有土地使用证能够得到补偿的。补偿包括对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以及地方制定的奖励政策。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确定,实行价值标准房屋调换的应当按照货币补偿金额与安置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结算差价。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补办方式是什么
1、土地权利人应当向原土地登记机关报失;土地权利人在土地登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书灭失;土地权利人应提交补办土地证书的申请书、媒体上的声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权源资料等;
2、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登记审批表,实地勘测;经审核,属补发之列的,土地登记机关应做出补发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无异议的,予以补发。领导审批、签字、盖章;
3、单位领导审批、签字、盖章;补发的土地证书应注明"补发"字样,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污损、破损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符合换发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换发,并收回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
不动产登记机构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应当将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在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上注明“补发”字样。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国家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应如何补偿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
●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
●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司法解释
●提前收回国有土地 如何补偿
●政府提前收回土地的补偿方式
●国有土地提前收回剩余年限的处理
●出让土地提前收回
●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
●提前收回林地补偿标准
●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案例
●征收有土地使用证的补偿标准是如何的呢
●征收土地使用权补偿
●土地征收后使用权归谁
●有土地使用证,政府要征收
●征用土地政策补偿
●征用土地补偿办法
●土地征收后土地证怎么处理
●征用土地手续办理流程
●征收后的土地使用权
●征用土地补偿的范围
●失地农民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使用权有偿收回的补偿标准是什么: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集体土地回收补偿多少钱: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无偿划拨土地是否可以拍卖出去,土地使用权的无偿划拨可不可以通过拍卖转让: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政府回收土地使用权税收问题中的征收标准是什么?政府回收工业用地赔偿所有损失吗: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国家可以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哪些?占用国有土地违建的法律后果是如何的: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国家可以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哪些?占用国有土地违建的法律后果是如何的: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取标准,什么是土地出让金: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律师怎么收费,土地出让纠纷律师费用多少: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养殖用土地使用权办理流程是什么,办理养殖土地使用权证的具体流程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天津市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目的为实现凭证管地、凭证用地:今日土地拆迁,征收政策转载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区征地房屋补偿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的通知》自2012年施行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9月:今日土地拆迁,征收政策转载
●上海市《宝山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房住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基价等标准》自2018年4月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4月:今日土地拆迁,征收政策转载
●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提前收回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问题探析:今日在线强拆评估法律咨询
●党员非法买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怎么处理,党员违法占地怎么处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法律问题有哪些?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法律问题:今日在线强拆评估法律咨询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一般划拨土地有期限吗?: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中国农民的土地使用权?论中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贫困(下):今日在线强拆评估法律咨询
●中国农民的土地使用权?论中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贫困(上):今日在线强拆评估法律咨询
●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提前收回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问题探析:今日在线强拆评估法律咨询
●法律对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哪些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法律依据有哪些: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李站波律师
来源:临律-国家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应如何补偿,征收有土地使用证的补偿标准是如何的
电话:400-1598098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