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坼迁陕西补贴政策是多少,养殖场拆迁的补偿标准并非统一规定,而是由地方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因此,关于养殖场拆迁能得到什么补偿,需要参照当地的政策规定。一般来说,养殖场拆迁补偿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一、对地的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
养殖场拆迁的补偿标准并非统一规定,而是由地方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因此,关于养殖场拆迁能得到什么补偿,需要参照当地的政策规定。一般来说,养殖场拆迁补偿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一、对地的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每公顷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以及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二、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
地上附着物包括畜禽舍及附属建筑物等,补偿通常依据建筑物的市场价值或建筑成本价进行。如果有果树等其他附着物,也会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补偿。
三、停产停业的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根据养殖场被征收前的效益和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一般来说,会依照养殖场前三年的年均收入来衡量停产停业损失,并最终按照“停产停业期限”与“停产停业年均收入”的乘积来计算补偿金额。
四、合理的搬迁费用
搬迁费用包括移动设备的搬迁费和不可移动设备的折旧费,以及过渡安置费和畜禽的贬损价值等。这些费用都是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的,以确保养殖场在搬迁过程中不会遭受过多的经济损失。
总的来说,养殖场拆迁的补偿标准是一个复杂而细致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在制定和执行补偿政策时,地方政府会充分考虑到养殖场的实际情况和经济利益,以确保拆迁过程的公平和合理。如果您面临养殖场拆迁的问题,建议您及时咨询当地政府或专业律师,以了解具体的补偿政策和操作流程。
法律分析:养殖场拆迁补偿标准是没有统一规定的,养殖场(鱼塘、养猪、羊、牛等)的征收补偿包括四方面:对地的补偿;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停产停业的补偿;合理的拆迁费用。
其一,对地的补偿:
(1)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 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2)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其二,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有房屋的,最低补偿建筑成本价;有果树的,按照是否属于盛果期进行补偿。
其三,停产停业的补偿:
依照自己前三年的年均收入衡量自己的停产停业损失,最终按照“停产停业期限”与“停产停业年均收入”的乘积来判断。
第四,合理的搬迁费用:
搬迁自己各种设备、动物、生活用品所需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五、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养殖场征地补偿标准分为几部分,
一是对地的补偿,
二是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最低是建筑成本价,
三是因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四是合理的搬迁费用。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西安市养殖场补偿新标准的相关内容,我们都知道只要是被国家所征用的以及为国家建设所使用的相关物,国家都会相应的采取补贴政策。希望大家也可以多了解这方面的知识。所以我们都要采取相应的政策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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