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入海道拆迁补偿,入海道二期工程补偿标准最新,对于“入海道二期工程补偿标准最新”这一问题,由于具体的补偿标准可能因地区、时间以及具体工程项目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且目前无法提供江苏淮河入海二期拆迁补偿标准的具体最新信息,因此无法给出确切的补
对于“入海道二期工程补偿标准最新”这一问题,由于具体的补偿标准可能因地区、时间以及具体工程项目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且目前无法提供江苏淮河入海二期拆迁补偿标准的具体最新信息,因此无法给出确切的补偿标准。然而,一般来说,类似的工程补偿标准会涉及以下几个方面,可以参考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读。
一、土地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二条,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需要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进行补偿。对于无法开垦或开垦不符合要求的耕地,应缴纳耕地开垦费。这意味着,在入海道二期工程中,占用的耕地将会得到相应的补偿,补偿方式可能包括开垦相等的耕地或缴纳耕地开垦费。
二、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及个人的房屋和其他不动产时,应依法给予征收补偿。补偿内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应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因此,在入海道二期工程中,被征收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将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补偿,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三、具体补偿标准的制定
虽然无法给出具体的补偿标准,但一般来说,补偿标准会根据土地类型(如耕地、林地、建设用地等)、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因征收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等因素来综合确定。具体的补偿标准应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征收决定时公布,并依法进行公告。
综上所述,对于“入海道二期工程补偿标准最新”的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市、县级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补偿标准信息。同时,被征收人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和文件,以便在征收过程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2001年,浙江省制定了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暂行办法》。此次修改后的新《办法》除了明确规定海域使用金包括海域出让金、海域转让金和海域租金外,还增加了海域使用转让、出租、招标、拍卖等环节的细化规定,对招标、拍卖出让海域使用权的,要求按招标、拍卖的成交价款征收海域使用金。新《办法》分渔业、交通运输、工矿、旅游娱乐、海底工程、围海造田等12大类27个小项,按照其对海洋资源的利用方式不同,其征收标准从3元/年·亩至1000元/年·亩不等。新《办法》大幅提高了围海造地项目的征收标准,最高达一次性征收2万元/亩。除国家明确可以减免外,对于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用设施用海、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用海、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用海,以及渔民个人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养殖用海和其他确有困难需要给予政策性减免照顾的项目用海等,新《办法》规定,可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减缴或免缴海域使用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已经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涉及上述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开始制定规章的时间,与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的本市、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同步。
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渔船征收补偿标准: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评估的金额为准,每条渔船最高补偿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 辅助捕捞工具补偿标准:以船为单位补偿,渔具按数量补偿,其数量不得超过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定数量的200%,具体金额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评估为准,被征收的渔具补偿金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3000元。一、渔船报废拆解,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补助资金:(一)持有合法有效渔船检验证书、登记证书和捕捞许可证,纳入国家渔船管理数据库管理并实行定点拆解的渔船;(二)按规定程序办理完渔船报废拆解或处理手续,取得《渔业船舶报废、拆解或处理证明》原件;(三)渔船所有人出具不利用报废拆解渔船指标制造渔船及不非法从事捕捞业的承诺书。渔船报废拆解的补助资金,根据船型大小和结构分级分档计算。而具体的补偿标准需要根据每个地方的政策而定。二、退捕补偿标准由当地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1、对在2019年12月25日前签订退捕协议、并完成渔船、渔具全部移交手续的,给予渔业船舶所有人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2、凭渔业捕捞许可有效期内的《内陆渔业船舶证书》,按0.5万元/证予以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法律分析:
1.内河船舶拆改补助政策延期执行到2017年12月31日终止;
2.符合拆改条件的1000总吨以上船舶,拆改申请受理时间至2017年9月30日截止;符合拆改条件的1000总吨以下船舶,拆改申请受理时间至2017年10月31日截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渔船拆船补偿标准需要根据当地政策执行,每个地方的补偿标准不一样。我国法律规定,渔船报废拆解,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补助资金:(一)持有合法有效渔船检验证书、登记证书和捕捞许可证,纳入国家渔船管理数据库管理并实行定点拆解的渔船;(二)按规定程序办理完渔船报废拆解或处理手续,取得《渔业船舶报废、拆解或处理证明》原件;(三)渔船所有人出具不利用报废拆解渔船指标制造渔船及不非法从事捕捞业的承诺书。渔船报废拆解的补助资金,根据船型大小和结构分级分档计算。而具体的补偿标准需要根据每个地方的政策而定。
法律依据:《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渔船报废拆解(含处理,下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补助资金:(一)持有合法有效渔船检验证书、登记证书和捕捞许可证,纳入国家渔船管理数据库管理并实行定点拆解的渔船;(二)按规定程序办理完渔船报废拆解或处理手续,取得《渔业船舶报废、拆解或处理证明》原件;(三)渔船所有人出具不利用报废拆解渔船指标制造渔船及不非法从事捕捞业的承诺书。
《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渔船报废拆解的补助资金,根据船型大小和结构分级分档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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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齐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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