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政策范围,住房保障政策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住房保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等。这些住房项目旨在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确保他们有适宜的居住条件。公租房:主
住房保障政策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障性住房建设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住房保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等。这些住房项目旨在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确保他们有适宜的居住条件。
公租房:主要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共有产权房:政府与购房者共同承担住房建设资金,购房者拥有一定比例的产权,降低了购房门槛,帮助中低收入家庭实现住房梦想。
二、棚户区改造
棚户区改造是城市更新和民生改善的重要措施。通过对城市棚户区进行改造,可以显著提高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推动城市面貌的更新与提升。
三、农村危房改造
农村危房改造针对农村贫困户的危房进行改造或重建,确保农村贫困人口的住房安全。这不仅有助于改善农村贫困人口的居住环境,还能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体现国家对农村地区的关心与支持。
四、老旧小区改造
老旧小区改造主要对城市老旧小区进行翻新和升级,包括提升基础设施、改善公共服务设施等。这有助于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提高居住品质,同时也有助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住房保障政策范围涵盖了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等多个方面。这些政策共同构成了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基石,旨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能够享有适宜的住房条件。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 保障性住房分为哪几种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的收入的住房困难的家庭所提供的限定的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的,保障性住房主要分为经济的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定向安置房、两限商品房、安居商品房。
1、廉租住房保障是指政府按照规定的条件通过实物配租、租赁补贴等方式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住房保障制度。
2、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或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和租金标准,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对象供应的保障性住房。
3、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4、限价商品房是指在公开出让的商品房建设用地上建设的、限定销售价格、套型面积和销售对象,具有保障性质的普通商品房。
保障房5年后可以买卖吗
1、保障房5年后可以买卖。就目前来看,具有社会保障作用的住房,一般不可用来交易。但是当购买保障性商品房满五年,在取得房产证的五年后方可上市进行交易,因此是有这样一个时间期限的。
2、保障房5年后,按原购房价格与届时相应地段保障性商品房上市交易指导价格的差价的6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市住宅办可以优先回购。
法律依据
《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保障性住房,是为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以下简称城镇)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对象提供的,具有保障性质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分别履行立项等相关手续,实行统筹建设,统一分配和管理,并对低收入群体优先配租。
保障性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租赁、捐赠等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第三条 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适应产城一体的城镇化发展需要,与经济发展和公共服务相统筹,与产业功能、城市功能和生态功能相协调,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管办分开、市场运作,保障基本、动态管理,租补分离、并轨运行,公开公正、严格监督的原则。
保障性住房加快建设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构成。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也出台了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现对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简介:
一、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相应的税收优惠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
1、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但值得注意的是,要享受免征营业税、房产税的优惠,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主体:限于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这些单位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办或确定的单位。
(2)行为:限于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若同时存在符合条件的出租行为与不符合条件的出租行为,应分开核算,并就符合条件的出租行为取得的租金收入申请减免营业税、房产税,就不符合条件的出租行为取得的租金收入按规定交纳营业税、房产税。
2、免征土地使用税
(1)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2)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的廉租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免征土地增值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4、免征印花税
(1)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2)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3)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印花税。通过对上述规定不难看出,国家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及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在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造、买卖、租赁环节相关的印花税予以免征,这是以前相关政策中没有提及过的。
5、免征契税或者减半征收契税
(1)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
(2)对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
6、企业所得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于2008年1月1日前捐赠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有关公益性捐赠政策执行;2008年1月1日后捐赠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有关公益性捐赠政策执行。
h3>四、保障性住房是什么意思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 保障性住房分为哪几种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的收入的住房困难的家庭所提供的限定的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的,保障性住房主要分为经济的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定向安置房、两限商品房、安居商品房。
1、廉租住房保障是指政府按照规定的条件通过实物配租、租赁补贴等方式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住房保障制度。
2、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或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和租金标准,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对象供应的保障性住房。
3、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4、限价商品房是指在公开出让的商品房建设用地上建设的、限定销售价格、套型面积和销售对象,具有保障性质的普通商品房。
保障房5年后可以买卖吗
1、保障房5年后可以买卖。就目前来看,具有社会保障作用的住房,一般不可用来交易。但是当购买保障性商品房满五年,在取得房产证的五年后方可上市进行交易,因此是有这样一个时间期限的。
2、保障房5年后,按原购房价格与届时相应地段保障性商品房上市交易指导价格的差价的6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市住宅办可以优先回购。
法律依据
《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保障性住房,是为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以下简称城镇)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对象提供的,具有保障性质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分别履行立项等相关手续,实行统筹建设,统一分配和管理,并对低收入群体优先配租。
保障性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租赁、捐赠等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第三条 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适应产城一体的城镇化发展需要,与经济发展和公共服务相统筹,与产业功能、城市功能和生态功能相协调,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管办分开、市场运作,保障基本、动态管理,租补分离、并轨运行,公开公正、严格监督的原则。
●住房保障政策范围有哪些
●住房保障政策范围包括哪些
●住房保障政策有哪些
●住房保障政策范围包括
●住房保障相关政策
●住房保障制度
●住房保障管理办法
●住房保障政策范围包括哪些
●住房保障是干嘛的
●什么叫住房保障政策
●住建局的职责范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范围:今日城市更新在线法律咨询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江苏省住建厅网站:今日城市更新在线法律咨询
●住建局在建设项目用地保障中的工作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范围:今日城市更新在线法律咨询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职能范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范围:今日城市更新在线法律咨询
●乡村宅基确权,有住房但没有院墙,如何确权,宅基地确权有争议如何解决: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住房工作体系是什么,住房保障体系是什么意思:今日城市更新在线法律咨询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用地要求,配售型保障房是什么,限价商品房和配售型保障房的区别是什么:今日城市更新在线法律咨询
●住建局的职责范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范围:今日城市更新在线法律咨询
●保障房用地供应的问题、原因及其对策,合理安排住房及其用地供应规模:今日城市更新在线法律咨询
●2023广州保障性住房政策是什么,广州保障房申请条件2024:今日城市更新在线法律咨询
●鱼台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邹城住房补贴标准和政策: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合理安排住房及其用地供应规模,加大住房用地供应力度,有效增加住房供给:今日城市更新在线法律咨询
●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包括了哪些内容,国有储备土地租赁相关规定有哪些:今日城市更新在线法律咨询
●住房更新和拆迁的区别,拆迁时新建房和旧房的区别:今日城市更新在线法律咨询
●住建部:加快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建设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什么的住房制度:今日城市更新在线法律咨询
●国家发改委:逐步使租购住房同等享受公共服务,保障性租赁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的区别:今日城市更新在线法律咨询
●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今日城市更新在线法律咨询
●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 ,十四五规划的发展理念 -法律知识:今日城市更新在线法律咨询
●加大住房用地供应力度,有效增加住房供给,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今日城市更新在线法律咨询
●住建部: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定位,住房不炒的理解:今日城市更新在线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冯立影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住房保障政策范围,
电话:400-1598098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